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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旅镇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录入:乐至县通旅镇

通旅镇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部署要求和《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巩固拓展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守稳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是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建立镇村社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强化常态监测、及时预警、快速识别,切实做到应纳尽纳;结合县级建立的帮扶措施库,因户施策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稳定消除监测对象风险,做到“快速发现、及时认定、精准帮扶、稳定退出”,确保各环节闭环管理、规范运行,坚决杜绝整乡整村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总体原则

网格监测、快速识别。建立网格监测体系,分层分类落实监测责任,简化识别程序,快速识别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做到应帮尽帮,突出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突出开发式帮扶、突出扶志与扶智并行,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帮扶实效。

严格程序、稳定除险。严守风险消除关口,严把风险消除条件,严格风险消除程序,适时开展风险消除,开展风险消除定期回访,确保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定期调度、系统监测、年度考评等方式,确保各级责任落到实处,将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监测范围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以及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含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按照认定条件进行综合研判,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

二、建立网格管理机制

建立镇、村、组网格管理体系,畅通网格间信息交换共享渠道,压紧压实监测帮扶责任,实现监测帮扶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

(一)确定网格力量

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网格体系,以乡镇为“网”,村为“格”建立乡级网格;以村为“网”,组为“格”建立村级网格。

乡级网格:由书记网格长,分管领导任监管员,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任监测员。

村级网格: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一名村“两委”常职干部任监测员,各村民小组长任网格员。

(二)明确网格职责

坚持定人定岗定责、定职定责工作机制,分层分类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监测帮扶责任,切实以网格化、常态化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乡级网格:一、网格长工作职责:1.牵头组建乡级网格;2.审核拟纳入监测对象;3.审核拟确定监测联系人;4.审核拟标准风险消除监测对象;5.每月开展1次工作调度;6.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通报;7.每半年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1次专题汇报;8.每月深入村组调研指导监测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9.组织开展全镇集中排查工作。二、监管员工作职责:1.培训乡级监测员,村级网格长、监测员、网格员;2.组织审核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3.组织审核村上报的拟落实帮扶措施;4.组织复核村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对象。三、监测员工作职责:1.向村反馈部门推送风险线索;2.指导各村核实风险线索;3.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基本信息、风险类型、拟落实帮扶措施等进行业务审核;4.开展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信息采集、录入、标注;5.收集保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乡级档案资料。

村级网格:一、网格长工作职责:1.牵头组建村级网格;2.组织开展风险线索入户核查;3.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4.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5.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评估;6.组织开展本村集中排查。二、监测员工作职责:1.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2.收集汇总农户申报、网格监测、部门推送、集中排查等风险线索;3.组织开展拟纳入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组织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4.制定拟落实帮扶措施并督促落实;5.组织开展申请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入户核实研判;6.组织开展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表》;7.协助上级做好新纳入(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告;8.收集保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村级档案资料。三、网格员工作职责:1.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2.开展日常网格排查发现风险线索;3.配合开展入户核查研判风险线索。

(三)加强工作落实

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网格化、常态化工作体系,确保镇、村、组网格健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村级网格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落实落地。做好培训指导,乡级监管员牵头对乡级监测员、村级网格长、村级监测员、网格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每季度组织对村级监测员、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风险发现机制

健全完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报、网格监测、部门推送、集中排查等多渠道收集风险线索,切实做到早发现。

优化风险发现方式

进一步优化完善“从上至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方式。

1.农户自主申报:制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找干部”、“打电话”等方式申报。

2.村组网格监测:由村级网格员根据网格排查,了解本组农户生产生活变化情况,收集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并上报,对“突发伤亡、突发重病、突发重灾、突发事故”等农户,必须第一时间反馈。

3.部门风险推送:收集汇总县级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水利、人社、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公安(交警)、残联、应急管理、妇联、团委、信访等行业部门监测员通过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等渠道发现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并及时推送给各村(社区)。

4.集中排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省集中排查。

形成线索核实闭环

镇级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员汇总梳理各行业部门风险线索数据信息后推送至村监测员,由村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自部门推送风险线索之日起,到村级完成入户核查一般不超过5天。对于农户自主申报、村组网格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由村级监测员牵头,与网格员迅速共同开展入户核查。经入户核查,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备注原因并逐级上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开展识别认定工作。

四、健全快速识别机制

坚持能快则快的原则,强化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共享,优化认定工作流程,监测对象认定从村级综合研判到县级审定公告一般不超过10天。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明确识别认定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农户收入支出情况及自主应对能力。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年监测收入标准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认定为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认定为边缘易致贫户;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或一般农户认定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1.收入支出计算: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时,收入支出统计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周期为其履行识别认定程序前一年(连续12个月)

收入方面:包括家庭年纯收入和家庭理赔收入。家庭年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含农村基本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并扣减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理赔收入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

支出方面:主要指合规自付支出,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教育、医疗等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对于子女、亲属等按照赡养、抚养、扶养等义务代为支付的费用,应在合规自付支出中扣减。

2.致贫返贫风险:包括因学、因病、因住房安全、因饮水安全、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因缺劳动力、其他原因等11类,导致农户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

简化识别认定程序

坚持能快就快的原则,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识别周期,快速识别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第一步:入户核查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农户自主申报、村组网格监测、部门推送风险信息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填写《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召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并备注原因,及时向农户说明;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由村级监测员牵头,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组织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并逐级上报至县级开展信息比对。

第二步:村级评议公示。村级网格长召集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村级评议公示通过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级复核。

第三步:部门信息比对。县级监管员牵头,组织县级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警)、财政、人社、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等部门监测员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结果反馈至乡级监测员。对存在慎重纳入监测对象情况的,由村级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如民主评议通过按程序上报。

第四步:乡级复核上报。乡级监测员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措施针对性、村级公示结果、县级部门比对结果,确定监测联系人,经报乡级监管员、乡级网格长同意后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审定。

第五步:县级审定公告。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关行业部门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审定,由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县级审批负责同志审签同意后,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批复至相关乡镇,抄送相关行业部门。乡镇根据批复进行公告,张贴到村,并在国家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五、健全精准帮扶机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依托县级帮扶措施库,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就业增收,优先支持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对象,要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和家庭成员劳 动能力及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落实帮扶措施。风险单一的,及时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消除风险;风险复杂多样的,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

1.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监测对象,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林果、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发展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大力推进消费帮扶。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致富带头人和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监测对象融入产业利益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2.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落实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优惠扶持政策,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保障无法外出务工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劳务输出力度,做好返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交通补助,促进监测对象稳定转移就业。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作用,精准开展劳务对接,扩大监测对象人口外出务工规模,健全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机制,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3.金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各地落实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落实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政策。

4.公益岗位帮扶。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聘用监测对象从事护林员、护路员、护草员、护水员等乡村公益岗位。

5.住房安全保障。实施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口援建等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

6.饮水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7.健康帮扶。落实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助、慢病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医疗费用控制等政策措施。

8.义务教育保障。对监测对象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进行劝返、送教上门,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帮扶政策。

9.其他教育帮扶。安排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贷款、助学金、 其他教育补助等政策覆盖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和民族地区教育帮扶政策,持续落实“一村一幼”和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10.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的家庭,及时落实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防贫保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11.社会帮扶。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制度优势,帮助监测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万 企兴万村”“牵手伴行”等社会帮扶活动,充分调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加大产业培育、消费帮扶、项目合作等力度。

12.易地扶贫搬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集中安置点及分散搬迁户有效融入乡村治理,确保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13.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协调落实饮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自来水入户管网改造等政策。协调落实土地整理项目,提升监测对象的耕地质量。

14.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产业路旅游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支持加快电网、通信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

监测联系人职责

新纳入监测对象由乡镇确定监测联系人,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组织部门备案。原则上一名监测联系人帮扶监测对象不超过5户。监测联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对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协调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帮扶成效适时提出风险消除建议,风险消除半年后进行1次回访。

六、健全风险消除机制

进一步明确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加强持续跟踪监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

风险消除条件

下列4项指标全部达标,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制定的帮扶措施已全部落实。

2.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

3.“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4.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即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

风险消除程序

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以下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程序从入户核查研判之日起到县级公告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一步:风险消除初判。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制定的帮扶措施全部落实见效,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监测联系人提出风险消除建议。

第二步:入户核实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监测联系人、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研判风险消除达标情况。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公示无异议后报乡级审核。

第四步:乡级审核确认。乡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帮扶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审核后由乡镇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审定。

第五步:县级复核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帮扶成效、稳定消除风险情况等进行实地复核审定,由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县级审批负责同志审签同意后批复至相关乡镇,抄送相关行业部门,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乡镇根据批复进行公告,张贴到村,并在国家系统标注风险消除。

七、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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