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双河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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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河场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录入:乐至县双河场乡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

现将《双河场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     

2023年921                 

      

双河场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惨痛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双河场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落实“四个责任”即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着力“三个提升”即提升属地领域风险隐患辨识能力、提升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质量、提升我乡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严防群死群伤,坚决杜绝信息失灵失效。

三、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公路为主战场,依托交警中队、派出所及乡交管办、农村劝导站,盯紧“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农村面包车、改装车辆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加强公路桥梁和临崖临水、连续下坡、急弯陡坡、坑洼路面、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整治(责任单位:由派出所、交管站、经发办牵头,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围绕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农村自建房管理、重点检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督导施工单位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情况,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工棚营地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逐一登记在册,落实动态管理。强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对新开建工地,按照以上要求纳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由村镇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农服中心分别牵头,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消防救援站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贸领域。重点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由专业人员及设备对库存危化品进行摸底排查,对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及整治。针对超市、餐饮住宿、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实施“专项排查、闭环整治、精准防范、联合执法”全链条管理。(责任单位:由经发办、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村镇综合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镇燃气领域。对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馆、小吃店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整治。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提升燃气本质安全。(责任单位:由村镇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既有房屋领域。持续推进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乐至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221、《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及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乐安办〔2023〕28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公房畜牧站、文化站、蚕桑站、派出所、邮政所、水厂、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办公楼、村委会办公楼等等房屋,组织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针对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按照“属地为主、行业指导”原则,先急后缓,先大后小,重点整治改建改用房屋、人员聚集场所房屋、违章加层搭建、年代久远公房风险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000年以前修建的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组织产权人(使用人实施分类整治,坚决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求(凡是鉴定有安全隐患且对外出租的公房,要立即中止合同收回房屋)。(责任单位:由村镇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非法销售、购买、运输、储存、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责任单位:由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乡消防领域。紧盯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超市、养老机构等重点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检查,动员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材;深化、老旧小区、棚户区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电力线路老化、消防通道阻塞、消防设施缺失等消防安全隐患;对已采取硬隔离、人员进行了转移等措施的老旧房屋、小区,要全部停止供应水电气,要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消防报警系统及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运行整治;针对电气火灾以及电动车、新能源汽车火灾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集中整治。(责任单位:由应急办牵头,村镇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围绕农业机械作业、拖拉机运输作业、农村沼气池及畜禽养殖场以及养殖大户畜禽粪污贮存作业安全,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和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密闭种植大棚、闲置废弃养殖场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排查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畜牧站、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校园安全领域。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校门外道路、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责任单位:由基层治理办牵头,派出所、交管站、村镇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电力领域。加强对荷载、电路、开关站、维护站、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加强对新能源充电设施、电瓶车充电设施监管。责任单位:由经发办牵头,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全面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大力推广有限空间作业智慧视频监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由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动火作业。全面开展电焊等动火作业安全检查,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双河场乡电焊工从业数量2人、从事修理电动摩托车行业,同时强化电焊等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焊工培训、考试、取证等环节,切实从源头和作业过程全环节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全链条提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由经发办牵头,各村(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其他。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牵头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担当履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安委会负有安全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及时序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9月20日前)。各村(社区、乡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大排查大整治实施具体方案,方案须有针对性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等。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村(社区)具体负责落实辖区内排查整治,乡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明查暗访。将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指导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建立大排查隐患台帐,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确保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三)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阶段(10月21日至12月)。乡职能部门要聚焦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进行精准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挂牌整治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乡安办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乡职能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综合检查。

(四)隐患整改“回头看”阶段(2024年1月)。乡职能部门对前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乡党委、政府将对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乡职能部门要增强整改“闭合意识”,不能只发不闭;要着重总结我乡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特点,总结重大事故隐患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总结提炼创新监管做法和亮点,总结分析根源性诱因,总结提升措施的有效性,健全完善本质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乡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二)落实考核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党委、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注重统筹结合,构建长效机制。村(社区)、乡职能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剖析问题原因与改进排查方式相结合,创新整治措施与优化制度规范相结合。

  四)强化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村(社区)及镇级行业领域整治牵头部门要明确一名专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从9月21日起每周四报送往期未整改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2),2024年2月底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均报送至乡应急办公室。

(联系人:邓勇   电话:15183214357、8961250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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