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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涛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录入:松涛镇人民政府

资雁松府发〔202115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涛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我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高效有序的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松涛镇农村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松涛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202146日                       

 

 

附件 

松涛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应急工作程序。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人员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镇政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村(居)要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村(居)委员会为主,实行书记负责制。各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四、组织体系

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村、社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1. 镇级应急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周建东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晓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蒋兆勇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马双跃   农业副镇长

           成 员:夏扬辉   党政办主任   

        刘成华      镇财政所所长

        李 淋      镇经发办主任

        吴家俊      镇行政执法办主任

         王新友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魏 红      镇社治办主任

                 镇卫生院院长

                镇广播站站长

        郭胜明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郭胜明任办公室主任,其余工作人员为应急工作组成员,负责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工作,联系电话:028-26757728

2. 村级应急组织。各村(居)成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居)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 社级应急组织。各村民小组要组织本社青、壮年劳动力成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协助镇、村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防、预警、信息报告

1. 预防机制

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充实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用户应急预防、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沼气生产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4充分利用120119110、公用电话和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 预警行动各级农村能源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3. 信息报告沼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大沼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六、应急响应

按事故的可控制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组响应。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2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七、现场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八、善后处理

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九、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地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十、表彰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十一、处罚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二、附则

各村(居)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村(居)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预案由松涛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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