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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松府发〔2016〕11号关于印发《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录入:松涛镇人民政府

  

 

 

 

 

 

 

 

 

 

资雁松府发〔201611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各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我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2016122

 

 

 

 

 

 

 

 

 

 

 

 

 

 

 

 

附件1

 

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有村(居)户用沼气修建、使用、维护过程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村(居)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进行应急处置。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村(居)为主,实行村(居)主任负责制。其他村(居)干部、社长密切配合,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五条 应急组织

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政府、镇级各部门、村(居)、社组成。镇政府成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谢小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刘凯、派出所所长陈跃担任,成员由镇级各部门负责人及农业服务中心全体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村(居)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村(居)干部和社长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户用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善后工作。

 

第三章 预防、预警、信息报告

第六条 预防机制

1、建立部门领导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2、充分利用120119110和公用电话、沼气服务网点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预警行动

各农村沼气服务要做好日常指导、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八条 信息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和有关部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社应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

 

第四章 应急响应、应急保障

第九条 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级响应。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2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未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沼气安全事故,由村(居)进行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上报镇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第十条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一条 现场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善后处理

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三条 应急保障

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镇、村、社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加强沼气生产工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3、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四条 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表彰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十六条 处罚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七条 各村(居)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村(居)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本预案由松涛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2016122

 

 

 

 

 

 

 

 

 

 

 

 

 

 

附件2

 

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保证我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发生时,各村(居)能及时有序的进行事故处理,特制订《松涛镇2016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小东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  凯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跃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于飞    镇党政办主任

        刘成华    镇财政所所长

        李国忠    镇经发办主任

        唐云良    镇民社办主任

        王新友    镇民社办副主任

        卓凤英    镇妇联主席

        徐  薇    镇综治办主任

        李  健    镇卫生院院长

        李晓刚    镇广播站站长

        刘  萍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胜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郭胜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757728.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201612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党政办             2016122日印发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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