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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资府发〔202113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区管控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战略、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决策部署,以打造成渝经济区领先发展重要增长极、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为目标,以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为核心,建立并实施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资阳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长江上游沱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生态系统状况根本好转,长江上游沱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成独具特色的山水魅力公园城市。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湖库等,应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主要包括县(区)中心城区及重点镇规划区、工业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大气、水等要素重点管控区等,应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3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进乡村生活和农业污染治理。

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城镇建设及重大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三线一单”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要求,确保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不突破。

(二)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三线一单”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在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及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与管理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三)建立“三线一单”动态调整机制

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并按程序进行更新调整。5年内,针对全市“三线一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变化及时研究更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按程序申请更新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作为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对全市“三线一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和决策。

(二)强化工作保障

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调整更新、数据应用等工作正常开展。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强宣传培训

结合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三线一单”应用,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实施。

(四)强化评估考核

市、县两级要将“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要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对“三线一单”执行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区),要通报问责,专项帮扶,督促严格管控生态环境。

 

附件:1.资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资阳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3.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资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附件2

资阳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序号

行政区

控制单元类型

控制单元编码

控制单元名称

1

雁江区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0210001

水源涵养生态功能重要区、国家二级公益林、生态保护重要区

2

雁江区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0210002

老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鲤鱼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滴水岩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四合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双石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3

雁江工业集中区-雁江临空制造配套产业园

4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4

雁江工业集中区-资阳医药食品产业园

5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5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南工业园

6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6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直管区

7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7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托管区

8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8

临空经济区

9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09

雁江区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10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10

中和镇城镇开发边界

11

雁江区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0220011

水、大气环境要素重点管控区

12

雁江区

一般控制单元

ZH51200230012

一般控制单元

13

安岳县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2110002

四川安岳恐龙化石群地质自然公园、生态保护重要区

14

安岳县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2110001

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区、书房坝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朝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鸳大乡水源地保护区、建华乡水源地保护区、千佛乡水源地保护区、兴隆镇水源地保护区、护建乡水源地保护区、天宝乡水源地保护区、天林水源地保护区、清流乡水源地、南熏乡鱼鳞碑水库、九龙乡报花厅水库、太平乡高石坎水库、宝华乡高家沟水库、和平乡观音岩水库、护龙镇水源地保护区、云峰乡桑树湾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磨滩河水库水源地、乾龙乡水源地保护区、高升乡水源地保护区、永清镇水源地保护区、坪河乡水源地保护区、龙台镇水源地保护区、偏岩乡水源地、横庙乡牛角沟水库、双龙街乡桂花水库、协和乡红星水库水源地

15

安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120003

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龙台发展区

16

安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120004

安岳红薯加工产业示范园区

17

安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120005

安岳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18

安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120006

水、大气环境要素重点管控区

19

安岳县

一般控制单元

ZH51202130007

一般控制单元

20

乐至县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2210002

国家二级公益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重要区、蟠龙河、桂花湾

21

乐至县

优先保护单元

ZH51202210001

八角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书房坝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朝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宝林镇水源地保护区、棉花沟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22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3

四川乐至经济开发区-西郊园区

23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4

四川乐至经济开发区-文峰园区

24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6

童家镇城镇开发边界

25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5

乐至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26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8

大气环境要素重点管控区

27

乐至县

重点控制单元

ZH51202220007

水环境要素重点管控区

28

乐至县

一般控制单元

ZH51202230009

一般控制单元

 


附件3

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全省及成都平原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资阳市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全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及各县(区)管控要求。

全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序号

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第一条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打造城镇生态隔离区,营造绿色生态格局。优化完善生态保护框架体系,加强市域核心生态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格局。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沱江流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第二条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构建生态空间和安全格局,引导城市空间和公园形态有机融合,共同推进沱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联合治理,共建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打造同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深化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共建共享都市圈内大气污染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和毗邻地区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设施,协同开展土壤污染防控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流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条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养殖技术,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利用效率。以环境承载力为依据,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品种和密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水环境污染。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严防因秸秆焚烧造成区域性大气污染。

第四条

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园区风险应对能力建设,鼓励各行业结合区域水环境容量,实施差异化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

第五条

以沱江流域干流为骨架,其他重要支流、湖库为支撑打造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增加城镇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沱江干流第一层山脊内除基本农田、村庄和其他建设用地外的全部宜林宜绿土地全部纳入防护林用地范围,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构建滨江开敞空间。以多级尺度、多种形态的城镇及郊野绿地为基础,打造城市滨水公园、郊野游憩公园、湿地生态公园、农业观光公园四类公园。

第六条

加强农用地风险防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河道、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严格国家产业准入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及尾矿库。

各县(区)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县市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雁江区

(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1、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老鹰水库以及重点生态公益林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

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降低万元GDP用水量,淘汰高耗水产业,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3、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建立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回头看”,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安岳县

1、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恐龙化石群地质自然公园监管,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

2、推进安岳县水系水网规划工程建设。推进城镇中水回用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3、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管控,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优先采取农艺调控类、种植结构调整、治理修复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乐至县

1、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循环利用、二次转运异地利用和专业化商品加工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利用体系,建立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乐至县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

3、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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