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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录入: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施意见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市的基础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5〕39号)精神,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适应资阳市情、具有资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推动资阳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要求,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新型城镇化、新型乡村建设规划。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法规,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公共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城镇化发展和城乡人口分布,整合资源设施及资金,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镇(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建立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1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资阳实际,制定《资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市级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促进均等。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地方特色的保障标准。文化先进县(市、区)保障标准要相应提高。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3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标准。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

(五)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

4.推进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完成时限:2020年)

5. 未达标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监测台、数字影院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站要进行新建、改(扩)建。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6. 加强乡镇、行政村(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重点是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应急广播、科技普及、卫生计生、普法教育、体育建设等设施、资源,结合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程,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家(社区)书屋,下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

7. 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完善内部制度。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8.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文化共享 “结对子、种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9.扶持农村地区和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推进“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10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阅报栏(屏)。推进农家(社区)书屋升级改造,完善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加强基层图书流转服务,推广图书“一卡通”模式,探索县级图书馆参与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11.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和支持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广电网络资阳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12利用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等流动服务车积极开展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流动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八)促进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3.实施“文化保障”工程,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大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建设。指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农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14.推进学校文化体育工程。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视、戏曲工作。指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15.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

(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九)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16.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十)培育和规范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

17.加强对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18. 依法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十一)推进文化志愿服务。

19.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倡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年)

(十二)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20鼓励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与公共文化相结合,创新文化供给,拓宽消费渠道,提升群众文化消费水平。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娱乐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21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文化演出实行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五、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22.继续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开展“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示范农家书屋”评审命名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5年)

23.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和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十四)增强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24加大艺术创作生产资金投入,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群星奖”和“艺术节”等重大赛事活动,力争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十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5.打造沱江文化艺术节”、“资阳市社会文化展演” “百镇千村文化行”及“一县一品”等品牌文化活动。以“我们的节”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26. 继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每个乡镇送去文艺演出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27.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委农工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六)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28推广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十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29.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发展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站、监测站、数字影院、农村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资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资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资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资阳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30.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十九)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

31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二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

32. 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自治作用和群众个体的主人翁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二十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工作机制。

33.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目标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

八、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34.成立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区)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35.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资阳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二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6.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市级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37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5年)

38.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调度、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39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工作队伍建设,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并专职从事文化工作,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

40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落实大学生村官兼职兼薪的待遇。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41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实行培训上岗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能力。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培养,培育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二十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2. 贯彻执行各级重大文化政策法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附件:资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附件

资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2015—2020年)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内容

标准

读书

看报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家(社区书屋),下同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7册;年人均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5册。

3.农家(社区)书屋可提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6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至少提供2类报纸并及时更新。

广播

影视

5.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6.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7.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8.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免收主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9.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10.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演出下乡

11.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送文艺演出每年每乡镇不少于4场,其中戏曲比例应占1/2。

设施

开放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公共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3.公共图书馆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14.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中国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15.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所有一级馆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馆形成1个以上服务品牌。

文体活动

16. 城乡居民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7. 各级文化馆(站)或设在乡镇的文化院坝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各级文化馆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2次,文化站或设在乡镇的文化院坝不少于6次。

18.各级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数字

文化

服务

19.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网络服务。

20.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服务点)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21.文化共享工程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宽带网络等实现综合入户率达到50%。

二、基本公共文化硬件设施

内容

标准

文化

设施

22.县级以上在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

23.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达到85平方米;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07平方米。

24.公共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公共美术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5.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乡镇、村(社区)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和四川省颁布的标准规划建设。

广电

设施

26.县级以上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乡镇、村建设广播站(室),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27.依托广电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维护,提供专用设施设备的专营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

28.市级建设农村电影放映监管平台。

29.建立县级数字影院,配置2K数字放映设备,实现县域数字影院建设全覆盖。

30.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有固定电影放映点,有条件的乡镇、村可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室建设室内电影放映点,并配齐相关设备。

体育

设施

31.县级以上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整合设置。

辅助

设施

32.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三、经费、人员保障标准

内容

标准

经费

保障

33.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3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3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对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的投入,提高公共图书馆总藏量。

36.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

37.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人员编制

38.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39.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专职从事文化工作,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业务培训

40.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村广播电视服务网点基层专业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技术考核,掌握广播影视基本操作技能。

四、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颁布的保障标准,各县(市、区)要根据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适合本的实施标准(不低于本标准),建立与本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

(二)标准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标准以及本地制定的保障标准,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

(三)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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