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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录入: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公立医院、城区委注册民营医院:

近期,受江苏省南京市疫情关联,我省绵阳市、泸州市、成都市先后出现新冠病毒阳性确诊病例,且正值假期,省内外人员流动频繁,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逐显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时刻坚守院感防控的红线底线。前期,我委督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防控工作已存在不同程度的松懈,在扫码、测温、口罩佩戴、旅居史询问、人员就医秩序、病区封闭管理等各方面均存在疏漏,各级各单位务必汲取近期国内部分城市的疫情经验教训,对照前期我委下发的各项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预检分诊、闭环管理等制度,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

二、激活医疗救治应急状态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定点救治医院要以疫情随时可能出现的状态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岳县人民医院和乐至县人民医院于728日前检查救治场地、救治物资设备和救治人员能否在出现病例后立即投入救治工作,对发现的疏漏要立即进行改进。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再次统计辖区内核酸检测医疗资源,立即完善辖区内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加强同三方签约机构的协调沟通,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的工作准备。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务必要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个人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防控工作管理,提高村医和个体医务人员的防控敏感意识,严禁违规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可疑病例。村卫生室和个人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和可疑症状的病人,对违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村卫生室和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停。

四、做好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当前,随着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及12-17岁接种者疫苗接种工作的展开,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疫苗接种单位和医疗保障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疫苗接种的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等四有措施,确保接种医疗保障工作有制度、有预案、有流程、有演练,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和青少年儿童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备妥善应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救治,保障接种群众医疗安全。

五、加快医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推进医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及时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再次摸排梳理本单位人员接种情况,建立人员登记台账,各医疗机构要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保安、保洁、护工等工勤人员以及三方公司外包人员全部接种新冠疫苗。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从业人员接种激励机制,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应接尽接工作,并严格执行信息周报送制度,确保全市医疗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六、迅速组织疫情防控风险排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疫情防控风险大排查活动,对照我委制定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表》(见附件),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于729日前完成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并定期组织自查复查。请市级公立医院、城区委注册民营医院于72918:00前报送本单位疫情防控检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于8518:00前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于85日前报送督查工作报告。

报送邮箱:772937475@qq.com

联系电话:26110925

 

附件: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表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28


附件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表

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内容

具体要求

是/否

(一)预检分诊

1.对所有进入人员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指导佩戴口罩、行手卫生、询问流行病学史。

 

2.规范设置三级预检分诊(位置合理、标识清晰、配备医用口罩和手消设备、医疗废物桶等)。

 

3.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规范(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外科口罩)。

 

4.发现可疑患者,规范处置(登记患者信息,指导正确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经发热患者通道送至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哨点诊室就诊)。

 

5.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承担预检分诊任务,提高预检分诊能力。

 

6.车辆进院时,工作人员按要求对车内全部人员进行测温、扫码

 

(二)发热门诊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位置独立、标识醒目、有发热患者专用通道、有指引标识、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

 

2.合理配备医务人员(配备的医务人员应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经医院感染及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

 

3.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有醒目标识,各区有物理隔断,两通道无交叉,患者通道有专用出入口,有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4.单独配备通风排风及空调设施、消毒隔离设备设施、信息化设备。

 

5.严格实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发热患者诊疗活动(挂号、缴费、检查检验、取药等)全部在发热门诊区域完成。

 

6.发热患者信息登记及处置规范(对所有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符合要求(日常接诊时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有其他特殊操作增加其他相应防护措施)。

 

8.设置一定数量留观室,且具备独立卫生间。

 

9.医疗废物全部按感染性废物标准收集暂存,用双层专用的医疗废物袋盛装,由专人收至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暂存处

 

(三)院感防控

1.做到院内所有通道单流向,进出口分开且有专人值守(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

 

2.门诊防控措施到位(“一患一室”、所有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排队窗口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配备数量充足的感控督查员,并落实相关职责。(床位总数在500张以上的,不低于10人;床位在1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不低于5人;床位在100张以下的,不低于2人)。

 

4.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暂存点设置、医废分类、新冠医废处理、场所消杀、清理转运)。

 

 

1.病区有效执行封闭式管理规定(采取措施限制人员进出、设置筛查专岗、不存在无人管控的通道)

 

 

2.筛查专岗严格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3.严格执行陪护制度(三级护理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高龄、产妇、儿童、行动障碍等确需陪护的,按规定办理陪护证,原则上“一患一陪”)。

 

 

4.陪护证管理到位(不允许多人混用一个陪护证,确需更换陪护的,旧陪护证收回并即时销毁,更换人员重新按流程办理陪护证, 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5.陪护取得核酸报告并办理陪护正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

 

(四区管理

6.陪护人员管理到位(对陪护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完善流行病学史调查并记录,每日早、中、晩测量体温,陪护不得随意更换,不得随意离开病区或串门)。

 

 

7.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实行非必要不探视,临终患者、病情危急重者、3级和4级手术后等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每次探视限1人,时间 30 分钟内,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8.规范设置缓冲病房和过渡病房(位置相对独立,不得穿插在普通病区中间、标识醒目、单人单间收治病人,不得将缓冲病房和过渡病房作为普通病房使用)。

 

 

9.缓冲病房和过渡病房通风达到要求(应通风良好,或放置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持续空气消毒;若采用集中通风系统,应关闭缓冲病房和过渡病房的回风和送风)。

 

 

10.新入院患者核酸采样及时(不得有先入住缓冲病房再行核酸采样的情况)。

 

 

11.缓冲病房和过渡病房医务人员根据患者风险程度调整防护等级。

 

 

12.规范配备感控专职人员负责病区感控工作(经培训,熟练掌握住院病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和标准)。

 

(五酸检测

1.各类人群核酸检测报告时限合理(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在4-6小时内报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12小时内报告,愿检尽检人群在24小时内报告)。

 

2.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3.环境核酸检测合理。

 

4.采样点设置规范。

 

5.核酸检测实验室运行管理情况(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参加室间质评情况等)。

 

(六)物资储备

物资、药品储备量满足医疗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七人防护

院区内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做到及时提醒院区内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八者转运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可疑患者要立即报告,并规范就近转运至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确保此类患者就诊全流程闭环管理。

(九)医务人员闭环管理

所有参与病例转运和救治工作的工作人员采取严格封闭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形成闭环。相关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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