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科室及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对托育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及卫生自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重点对托育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预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及使用、传染病防治、婴幼儿健康观察和监测预警、卫生自查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由于本地已无新冠肺炎病例,少数托育机构思想有所松懈,未要求家长在接送孩子时按规定佩戴口罩、未测量体温扫码,托育机构部分插座未有安全遮盖,部分窗户未安置沙窗,通风换气时偶有蚊虫飞入。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托育机构限期整改。同时对托育机构进行疫情防控法律责任风险提示,要求托育机构严格对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场所和人员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和卫生保障,做好人员健康报告、防护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指导托育机构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当地疫情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明查暗访,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坚决堵住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漏洞”,全力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