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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十四五”职业病 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录入: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卫健发〔202218

关于印发《资阳市“十四五”职业病

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局,县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

市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资阳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宣传部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科技局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资阳市总工会

20221028

 

 

 

 

 

 

            资阳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资阳”2030规划纲要》《资阳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资阳市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是健康资阳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我市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资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资阳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非煤矿山、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整体提升,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平安中国建设不断深入,我市保障劳动者健康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人数多。我市职业病危害广泛存在于非煤矿山、纺织、建材、医药、制鞋、机械制造业等20余个行业领域。二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我市尘肺病、噪声和化学中毒等传统职业病仍高居不下;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业态的广泛应用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带来新的职业健康风险,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问题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三是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基层服务能力较为薄弱,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职业健康责任体系需要进一步夯实,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一些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健康资阳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推进职业健康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建设。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和上下联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强化和落实职业病诊疗康复和救助保障政策措施,提高职业病患者满意度。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强化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加强信息联通共享,实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从“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向“以职业健康为中心”转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推进全职业人群健康促进。

坚持健全体系,夯实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源,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和诊断救治能力。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和保护能力。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全市基本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严格自律、机构技术支撑、职工广泛参与、社会监督支持”的职业健康治理模式,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企业建设成效明显,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长期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持续推进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持续推进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持续推进

(4)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

≥90%

持续推进

(5)

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85%

持续推进

6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持续推进

7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持续推进

8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持续推进

9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持续推进

10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100%

持续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1.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用人单位管理能力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落实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发各项规章制度应充分保障用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保障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经费。用人单位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园区、集团公司要建立职业健康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所辖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和指导。鼓励行业协会探索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技能评定,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等制度措施。引导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改造升级,保障专项经费投入。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引导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不断规范职业健康管理。

 

专栏1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防护用品,优化功能布局,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2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发挥行业组织专业优势,建设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工作平台,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学习先进经验,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2加强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持续组织开展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基于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接害劳动者相关本底数据库。加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和放射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能力建设,健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内设机构,持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加强监测后数据的综合分析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提升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二)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力度

1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平安资阳建设要求,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工时、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督促指导央属在资、省属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检测与评价等机构的监督检查。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镇街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管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重点人群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培养一批省市级首席职业卫生监督员。

(三)强化职业病防治能力

1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不断强化职业卫生职能。按照强化级、提升级的原则,加强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内设机构、资金投入、人才队伍、设备设施等保障措施,加快补齐短板。

2发挥专家作用。调整充实职业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撑。

3加强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加强尘肺病患者筛查,现有尘肺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持续开展随访工作。加强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动重点乡镇尘肺病康复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尘肺病康复站,充分发挥康复站点作用,改善尘肺病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属地责任,对生活困难和无责任主体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不断提升患者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尘肺病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按规定做好相应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工作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机制,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

5健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探索建立集成职业病风险评估、远程会诊、分级转运、康复治疗的分级管理信息云平台,大力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在线监测,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

专栏2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探索建立职业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健全市、县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

2依托市人民医院推进市级职业病诊断中心建设,强化职业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职能,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

3提升市县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探索区域联合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建设。

4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5市级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培养一批市级职业健康专家。

6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或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四)继续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1开展“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争创活动。按照“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要求,积极开展“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争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建立区分行业、规模的建设标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在相关行业领域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争创,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成效与卫生城市(县城)创建评价加分、“五一”劳动奖项优选、监督频次减少等结合的激励机制。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劳动者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使劳动者熟知工作场所产生、存在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宣教与健康促进基地,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专栏3资阳市职业病防治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市、县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建设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软硬件建设

2依托省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3依托省级职业健康信息平台总体框架标准等,指导全市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预期产出:依托全省职业病防治信息平台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决策支持等关键业务系统;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五)推进社会共治,融入川渝和成资合作机制

1促进职业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从职业健康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更加强调政府统筹的责任,更加突出依靠群众,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协同推进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引导相关协会、学会和有关组织加强行业资料,参与职业健康标准规范修订、科研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开展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等开展社会监督,曝光职业病危害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2深入推进川渝地区和成资同城化,在职业健康领域在信息互联互通、管理合作交流、监督执法联动、资源共建共享、学科人才建设、化学中毒救治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川渝职业健康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川渝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能力,促进职业健康高效能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应急、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融合

完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推进工作相关疾病预防,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标准宣传。结合实际推动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综合运用金融、税收、证券、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职业健康经费投入,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业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健康领域。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大工伤保险补贴和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使用管理制度。

(四)加强督查评估

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2023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价,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价,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各地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阶段性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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