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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录入: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印发了《资阳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进一步规范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领退役军人在志愿服务中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践初心,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二、《办法》包含哪里内容

《规定》共分为621条,分别为总则、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退役军人志愿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管理与监督、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包含3条,主要明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目的、定义、组建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共包含3条,主要明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架构、组织管理、职能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者共包含4条,主要明确退役军人志愿者的基本条件、注册登记、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四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共包含3条,主要明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的内容、形式、开展等内容。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共包含5条,主要明确形象管理、学习培训、经费保障、荣誉激励、劝退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共包含5条,主要明确队伍整合、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办法》规定申请加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条件是什么?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二)具有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年龄原则上为18-60

(三)无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不存在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

(四)退出现役的军人。

四、《办法》规定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员的权利有哪些?

(一)自愿加入或退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二)根据自身的意愿、时间和能力参与志愿服务;

(三)参加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相关的培训;

(四)获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五)要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如实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六)请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八)推荐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的“最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等各类评选活动;

(九)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办法》规定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队员的义务有哪些?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维护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和退役军人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三)自觉接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安排,履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承诺,完成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任务,弘扬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理念;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隐私,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五)不得以退役军人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保守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受保护的秘密

(七)因故不能参加预先约定的志愿服务活动,或不能继续从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时,应当及时告知所属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查看:《资阳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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