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审计厅《2021年三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重点任务安排》的规定,审计组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8日,对资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直达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阳市本级困难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2,677.28万元;市财政局将直达资金2,677.28万元下达给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截至2021年8月31日,各部门(单位)共支出1,618.12万元,支出进度60.44%。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基本能按规定使用财政直达资金,但还存在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及时分解和下达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个别主管部门未严格按规定方法分配资金,少数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直达资金等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未严格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市卫生健康委对省级下达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未完全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二)未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市财政局将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出划转至4个预算单位及2个非预算单位,未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三)未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1月至2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将中央、省级下达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给四个医院,但四个医院都未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直达资金。
一是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将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会议室购置音响设备。二是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用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列支“空调安装及维修费用”和政府财务报告编报服务费用。
(五)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经抽查,2021年1月至8月,资阳市救助管理站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等。
本阶段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陆续整改,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