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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录入:资阳市审计局

资审发〔2022〕10 号

  

资阳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市投资审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 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促进被审计单位抓实审计整改工 作,维护审计结果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 防未病作用,根据《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专 项行动的通知》(川审发〔2022〕14 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组织审计整改、纠正查出问题、落实审计 建议、问责有关人员、完善制度机制、审计查出问题“回头看” 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加强管理、建章立 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被审计单位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 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认真扎 实开展整改工作,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按时整改、应改尽 改,把审计监督成效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审计整改向常态 化、制度化、长效化转变。

二、对象和范围

以市审计局 2019 年至 2021 年发出、且已到执行期的审计结 论性文书要求整改事项为基础,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 机制情况,以及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情 况进行检查。重大事项可追溯到相关年度。

三、内容与重点

(一)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 改工作,是否纳入党委(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落实, 是否严格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 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形成任务清单;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 题的整改情况是否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述责 述廉内容;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是否进行原因分析, 加快制度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和长效机制上加以解决;近三年的 审计整改情况,是否按要求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

(二)审计查出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各单位反馈的整改 结果进行抽查,检查审计整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情况, 原则上抽查具体问题数量不低于年度揭示问题的三分之一,检查 报送的整改结果与处理处罚意见是否一致、与实际整改情况是否 相符,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整改、选择性整改甚至弄虚作假、虚假 整改的问题。

(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作为 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在法定职责范围,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 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本领域有关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是否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对系统内存在的普遍 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行业治理;对审计机关移送或移交 事项,是否及时办理、及时回复,是否着眼于“当下改”、推动 “长久立”,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和深化改革举措。

四、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工

  1. 法规科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牵头, 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分解任务、实施对市经济合作和外事 局的专项检查、与相关部门贯通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分析汇 总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等。
  2.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市本级所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类型划分、发出提醒敦促函、催收整改回复、整改结果评估认定。 结合部门预算、财政财务收支、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 情况审计,按照本方案内容,财政科负责市财政局及下属市财干 校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资阳)继续教育学校、经责科负责市人 社局(含下属单位整改情况)及市国资委(含督促市水投公司、 市城投公司、市国投公司落实整改情况)、市农业科负责市市场 监管局及市科技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结合市委 五届第一轮巡察,按照本方案内容,行政事业科负责市文化广播 旅游局、社保科负责市乡村振兴局和市残联、法规科负责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从 4 月上旬开始,5 月下旬结束。

  1. 问题梳理,4 月 1 日至 4 月 10 日。法规科对各业务科室 出具的2019年至2021年审计结论性文书要求的整改事项进行全 面梳理,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划定整改类 型,根据《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川 审办〔2021〕46 号)认定标准,完成整改结果评估,于 4 月 10 日前将各业务科室实施的2019年至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 况台账(含整改类型及整改结果评估)反馈各业务科室,由各业 务科室对审计整改事项进行再次确认。
  2. 发函提醒,4 月 11 日-5 月 10 日。各业务科室对审计整 改事项进行再次确认后,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于 4 月 15 日 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4 月 30 日前,各业务科室催 收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回复;5 月 10 日前,各业务科室根据审 计整改认定办法完成整改结果评估,并将整改情况台账(含整改 结果评估)送法规科审核。
  3. 专项检查,4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法规科及相关业务科 室对 11 个市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于 5 月 15 日前完成,同时各 相关业务科室向法规科报送相应专项检查报告。
  4. 分类处置,5 月 10 日至 5 月 20 日。法规科对继续认定 为未整改以及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的问题,分类提出相应处 理意见。其中,对被审计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或基于本单位自身 利益考虑而推诿应付、避重就轻、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 通过采取约谈、通报、曝光、向本级政府或审计委员会报告等方 式,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
  5. 汇总形成专项检查报告,5 月 16 日至 5 月 30 日。法规 科于 5 月 25 日前汇总各科室专项检查情况,对整改事项进行审 核认定并形成市本级专项检查报告及报表;5 月 30 日前,汇总 全市专项检查情况形成全市专项检查汇总报告、报表并向省厅报 送。

资阳市审计局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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