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对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诚兴公司”)组织实施的资阳市槐树南路南侧上山步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阳市槐树南路南侧上山步道建设项目经资发改审批〔2016〕35号文件批准立项,估算总投资49万元,主要对槐树南路南侧山体建设上山步道总长约650米,宽约1.5米,健身平台约480平方米。该项目未进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项目业主为市诚兴公司,项目设计单位为资阳市三贤城市建设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雄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实际于2017年10月15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项目经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经评定工程质量合格,完成工程验收。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资阳市审计局先行开展了对工程结算的审计,工程结算送审金额489,854.76元,审计发现多计结算金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1,637.93元。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总金额475,890.87元,审计发现多计待摊投资15,8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诚兴公司在资阳市槐树南路南侧上山步道建设项目建设中,未完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项招投标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纪,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收支,保障了项目顺利建成,但市诚兴公司也存在未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多计投资41,637.93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15,800元。
(三)未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市诚兴公司仅取得立项批复就开工建设了本项目,未履行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审查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市诚兴公司提出切实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简单类比参照其他项目随意简化、合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保障项目有序合规进行的审计建议。
市诚兴公司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