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对四川华西集团(资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资阳公司”)组织实施的九曲河综合整治生态资阳段景观工程(B3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九曲河综合整治生态资阳段景观工程(B3区)建设工程经资发改审批〔2011〕93号文件批准立项,估算总投资11,003万元,主要建设景观工程;经资发改发〔2012〕100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为14,305.70万元。
工程由华西资阳公司代建,资阳市人民政府回购。项目业主单位为华西资阳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勘察单位为建材成都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分段进行了验收,其中:九曲河综合整治生态资阳段景观工程(B3区)建设工程于2012年12月10日开工,2013年12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资阳市审计局先行开展了对工程结算的审计,华西资阳公司在结算审计时送审归属于本次决算审计范围的工程结算金额115,596,005.36元,审计发现多计结算金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311,117.69元。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总金额11,577,174.57元,审计发现多计投资金额614,155.3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业主方华西资阳公司在综合整治生态资阳段景观工程(B3区)建设工程中,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核算中基本真实地反映项目收支,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建成,但华西资阳公司也存在未完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多计项目待摊投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多计投资19,311,117.69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614,155.34元。
(三)基本建设程序倒置及执行不完善。华西资阳公司未向我局提供项目正式用地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证,且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签章手续不完善,应及时完善。项目还存在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倒置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华西资阳公司提出从严控制投资支出,投资分摊要真实、合规;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审计建议。
截至目前,华西资阳公司已正式回复并承诺将严格按照审计结果据实与资阳市人民政府办理该项目结算。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