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对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诚兴公司”)组织管理、资阳市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喜悦公司”)代建实施的江南花都地块内两条市政排水暗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南花都地块内两条市政排水暗涵建设工程经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发改发〔2009〕159号批准立项,经资发改发〔2010〕7号批复概算投资为775.43万元。
项目代建业主为喜悦公司,项目勘察单位为西南石油局地质勘察工程总公司,省道106线排水涵洞(江南花都段)设计单位为资阳市广建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花都段”地块内市政排水管涵设计单位为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泸州双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资阳市永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于2010年6月20日开工,2010年12月19日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资阳市审计局先行开展了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根据资审投报〔2012〕31号,工程结算送审金额8,361,116.89元,审计发现多计结算金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892,388.66元。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总金额7,393,142.78元,审计发现多计待摊投资金额43,663.20元。另外审计予以剔除金额1,340,087.1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业主市诚兴公司、代建业主喜悦公司在江南花都地块内两条市政排水暗涵建设工程建设中,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均执行了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较为真实、完整的反映项目收支,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建成,但喜悦公司也存在多计项目待摊投资、设计服务应比选未比选、市诚兴公司存在结余资金未缴回财政、施工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多计投资2,892,388.66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43,663.20元。
(三)结余资金2,766,507.56元未缴回财政。
(四)设计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比选,已移交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理。
(五)施工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已移送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六)施工招标过程资料不全。喜悦公司因工程建设资料管理不当,未提供项目施工的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招标过程资料,仅提供中标通知书,资阳市审计局无法对项目施工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市诚兴公司提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对待摊投资的分摊和计入准确、合规;加强对代建业主的工程建设资料管理的监督并在与对方的合同中予以明确,避免工程建设资料缺失情况的发生的审计建议。
目前,市诚兴公司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