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对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组织实施的资阳市信访群众接待中心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阳市信访群众接待中心改扩建项目经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4〕62号文件批准立项,经资发改审批〔2014〕107号批准概算投资为2,355,143.52元。
项目建设单位为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安岳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资阳市三贤城市建设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美乐家装饰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际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经评定工程质量合格。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资阳市审计局先行开展了对工程结算的审计,工程结算送审金额共计1,405,199元,审计发现多计结算金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0,529.07元。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总金额1,924,381.49元,审计发现多计投资金额44,581元,其中:零星工程投资40,480元,待摊投资-5,835元,设备投资9,93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业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资阳市信访群众接待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中,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招投标执行了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较为真实、完整的反映项目收支,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建成,但也存在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多计投资金额150,529.07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多计投资金额44,581元。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单项超概算24,706.81元。
(四)项目零星工程审计资料缺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工程建设资料管理不当,未提供部分零星工程的审计资料,无法对项目零星工程过程合规性进行审计。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对待摊投资的分摊和计入准确、合规;按照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的审计建议。
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