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对资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特检所)2020年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特检所核编人数17人,截至2021年末,共有职工38人。单位内设办公室、技术室、财务室、锅炉室等14个机构。
(二)2020年至2021年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68.42万元,当年总收入920.93万元,总支出960.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68万元。
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28.68万元,当年总收入1,202.62万元,总支出1,07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2.9万元。
(三)2021年末资产负债情况
2021年末资产合计1,299.04万元,负债合计2.09万元,净资产合计1,296.9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转结余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
(二)未及时收取检验费1,182,059.75元。
(三)检测费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四)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未细化、量化。
(五)未在定点保险单位购买公车保险19,226.78元。
(六)在工会经费中违规报销城区伙食补助费9,363元。
(七)漏计固定资产18,000元、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采购后闲置、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八)项目经费结余资金856,161.02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九)未按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十)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细化。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市特检所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资阳市审计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