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录入:资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国资委202320

 

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高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临空经济区财政局、市属国有企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雁阵格局”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资阳发展集团“头雁”引领作用,按照《资阳市属国有企业构建“雁阵格局”改革总体方案》(资委办发〔20232号)要求,我委《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资国资委202128进行修订,形成《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

 

 

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331           

 

 

 

附件

 

 

资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

 

一、改革重组

1授权资阳发展集团按照《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审批产业集团(文旅、农发集团除外,下同)及直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督促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其直属子公司及产业集团所属子公司重组方案进行审定,其中国有企业的分立、破产、解散由资阳发展集团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二、规划与投融资监管

3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审核产业集团整体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4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审核产业集团年度投融资计划及2000万元内的追加投资计划,审核后按照《资阳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程序办理。其中,追加投资中,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本开展股权合作、不符合主责主业的投资由资阳发展集团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5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主业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6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集团总部及产业集团融资资金进行统筹管理,决定当年《投融资计划》规定的预计成本控制线下集团总部及产业集团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其中超预计成本控制线融资事宜一事一议报国资委审批,追加融资计划按照《资阳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程序办理。

7授权资阳发展集团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市属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决定集团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担保事宜向参股企业超股权比例担保事项除外。

三、产权管理

8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批准的经济行为(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除外)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9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决定产业集团的增资行为,其中属于《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资阳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需市委、市政府、国资委批准事项按有关程序办理。

10授权资阳发展集团按照《资阳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产业集团国有资产出租事项,资阳发展集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报市国资委备案。

11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决定当年集团总部、产业集团、各级子公司单次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其中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超过授权对外捐赠金额事项报市国资委审批

四、财务监管

12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审批产业集团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13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等。

14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的财务快报、年报进行审核。

15授权资阳发展集团确定产业集团资产负债率当年控制目标,报市国资委备案。资阳发展集团合并范围的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由市国资委确定。

五、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16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审核产业集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合并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国资委审核并组织产业集团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17.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行审核,市国资委按提级考核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下达产业集团考核目标。

18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产业集团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提出考核建议,由市国资委按提级考核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产业集团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兑现情况由资阳发展集团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19授权资阳发展集团按照《四川省省属监管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产业集团的中长期激励制度、激励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其中,企业开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于股东(大)会前由资阳发展集团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20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在经市国资委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对产业集团的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批,事前报市国资委备案。

七、人事管理

21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在市国资委核准的年度用人计划总数内,开展集团总部及产业集团的员工招录,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对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或人均利润率)较上年未提高的,新进人员不予核增工资总额。

22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对集团总部及产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资阳发展集团党建、组织人事部门和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产业集团除外的二级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五大中心总监除外)的选拔任用进行审批,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综合监督

23授权资阳发展集团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项目投资、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方面,对产业集团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上述23项授权放权清单中,涉及市高投集团、市港投集团事项,由资阳发展集团按照《资阳市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资府发〔20216号)相关规定,分别商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后,按程序办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