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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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录入:安岳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财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按规定协调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防范财政风险。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 完善县级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县级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上级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帐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2.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办公地址:安岳县岳城街道杨家湾路253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28-24512494
领导简介

谭暑泽  党组书记、局长

安仁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卫东  党组成员

王朝勇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利芳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桂彬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姚寒冰  党组成员、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党组成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唐远平)。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牵头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基建项目立项、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人:刘学伟)。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牵头开展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改革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法规股(负责人:刘学伟)。组织起草财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

(四)税政股(负责人:刘学伟)。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担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和地方性税收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五)预算股(负责人:黄军)。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和办理乡(镇)预算编制、调整和审核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六)政府债务管理股(负责人:鲁小波)。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发行的申报、前期准备、兑付等管理工作。

(七)国库股(负责人:鲁江河)。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贯彻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李书刚)。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等有关工作。牵头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九)经济建设股(负责人:康钦平)。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十)行政政法股(负责人:王中敏)。承担行政、政法、党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出台的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一)科教与文化股(负责人:杨晋)。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和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刘君茂)。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政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负责人:李明)。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建议等。

(十四)农业农村股(负责人:吕菲浩)。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五)金融股(负责人:吕菲浩)。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策性财政金融资金,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十六)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李书刚)。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财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十七)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负责人:龚雪晴)。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唐远平)。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管理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唐远平)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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