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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录入:安岳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伤、退休工作。

(七)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考核、奖励、流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精简,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城街道广场路一号县级机关办公区5号楼5楼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522371

领导简介

吴度国    局党组书记、局长

谭永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亚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刚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麒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凡星伶)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文秘、人事、机要、信访、维稳、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双拥工作、信息调研、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工作年鉴;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机关形象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动关系与监察股(负责人:姚勇)宣传贯彻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监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执行;负责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参与各级劳动模范的评审工作;监督检查用工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监督劳动保障,依法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社会保险股(负责人:杜金敏)贯彻执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拟定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配合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社会保障措施。负责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协助审查认定全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资格。

(四)工资福利股(负责人:胡伟)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退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称改革股、人才流动股)(负责人:吴微)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流动的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管理、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惩、流动调配工作;承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工作;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承办相关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调解仲裁股(安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左光明)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指导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督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执行情况;受理和处理有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争议案件。

(七)就业促进股(负责人:邹易)贯彻落实就业规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定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安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承办“三支一扶”等特殊需要人员招募工作。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职业培训,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内部审计股)(负责人:廖华)拟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查。拟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九)档案管理股(负责人:张雪)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综合管理工作;收集、鉴别和整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库;办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与档案设备实施的维护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综合管理,承办与档案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十)农民工工作股(劳务开发办)(负责人:邹易)负责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农民工工作政策调研、信息交流、督查指导、信息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培训、转移、输出及数据统计。承担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李长林)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做好局和县行政审批局的业务联系工作。

(十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陈宾):负责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按权限负责由县劳动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察的用人单位以及就业中介服务机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定、违章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对拖欠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实施监察。

(十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长林):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培养、人才结构调整、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接受委托保存管理集体、乡镇、三资、私营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停薪留职、辞退、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中专毕业生、“五大生”的人事关系档案;办理各类人才登记、引进、推荐及档案的转移工作;负责人才交流咨询服务和人事代理业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杨升)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党建办主任:李薇)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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