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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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31   录入:安岳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负责依法依规决策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指导街道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章程履行职责。

(三)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市民增收。

(五)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六)负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企业群众办事一次办结工作机制,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八)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城乡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内征兵工作和民兵训练工作。

(十)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项目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十四)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街道的干部。负责辖区内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六)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岳县兴隆镇镇兴街103号 

邮编:64236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010021

领导简介

李建平   党委书记

全建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  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华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婷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正略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副镇长

代  静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喻维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蒋文韬   副镇长

杨  柳   副镇长

  淞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韩辰飞)。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群团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周建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承担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务公开、组织人事(含离退休人员)、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等工作;承担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承担乡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熊樵)。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源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承担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唐志杰)。开展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牵头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承担指导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承担网格员教育、培训和网格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承担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救济组织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解决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组织、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和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唐恬谧)。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村民自治、社区治理和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优抚、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殡葬、婚姻、区划地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负责人:刘茂国)。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村镇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和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培育、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重点企业培育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承担工业服务业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承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流转、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宅基地政策宣传、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及利用情况台账建立等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牵头拟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研究、问题调研、项目督办、典型推介、信息宣传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鑫)。负责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场镇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组织并规划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严格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管理;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承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人:苏建明)。承担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承担本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江淞)。牵头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广播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相关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12345政务热线等工作;承担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唐俊峰)。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宣传,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技能比赛等相关活动;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旭)。承担脱贫攻坚、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承担农作物苗情监测、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机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组织和推广;承担辖区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供应保障服务及农产品流通服务管理、相关统计工作;承担辖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场拓展、信息收集与发布,对外宣传,联系业主、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协会等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费阳)。承担村镇建设环卫、房屋防违治违、村镇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村村民住宅建房(规划许可)审核、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违建拆除等相关辅助性服务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代办等经办工作;承担林业等自然资源、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农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周丹)。负责全镇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包括政策宣传、惠农政策信息咨询、农业示范带招商引资及规划等;拟定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全镇旅游产业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行业宣传和信息发布;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合社、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经营性服务;负责交通运输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罗月)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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