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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录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临空分局,市特检所,各电梯使用、维保、检测单位: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相继部署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保障我市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效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市局整理了电梯关键部件的隐患排查工作指引,并就近期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再次进行提示。

一、电梯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在1130日前组织承担维护保养的维保单位和受委托的电梯检测机构,对使用管理的电梯进行一次全覆盖自查自纠,并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属地市场监管局。自查自纠内容包括:

(一)结合本单位电梯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电梯安全总监,逐台明确电梯安全员,并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录入(确认)设备信息、公示三类人员信息。依据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通过特安e”微信小程序上报落实情况。

(二)结合电梯特性和使用场景,修订完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主要用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使用管理;共有产权的电梯,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的客流高峰时段,应安排专人在进出入口值守疏导,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三)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及本次专项隐患排查工作,对维保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配合维保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整改。

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维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并通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梯安全性能,并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更新维保公示信息;

(二)务必在1130日前,结合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案,在认真做好原有维保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一次针对电梯反绳轮(含防脱槽装置、轴承、固定零部件等)、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的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其中,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悬挂装置为钢带的电梯,要排查钢带磨损量是否超标;对于需要定期拆解保养的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要排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拆解保养。

(三)逐项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及时将维保记录和实施上述增加项目维保时的水印照片或视频等见证材料存档备查,保存期至2024121日。

三、各县(区)局、分局

各县(区)局、分局要在11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检查、查验,12月底前完成第二轮检查、查验及隐患整改“回头看”。

(一)组织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验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有无记录和相应照片或视频等印证材料。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在113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要采取措施责令停用整改。

(二)在1130日前对工业企业、商贸中心、物流园区、集贸市场、建材家居市场等载货电梯使用重点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每台货梯的相关印证材料(需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确认盖章),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一并留存。

四、检验、检测机构

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检验检测责任,严格按照检规开展检验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专项行动期间,配合监管部门成立专家团队,参与到专项行动中去,为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维保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整治任务进行维护保养和试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发现电梯潜在风险隐患,提供建设性处理意见。

(二)自202411日起,对共有产权电梯检验、检测时,应查验是否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办理使用单位变更手续。以上需查验事项如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使用、维保单位发出检验、检测意见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实施检验、检测。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附件: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doc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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