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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优化药品零售审批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08   录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大药品零售审批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便捷高效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现“就近办”。2020年3月印发了《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自当年5月1日起,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15项行政许可(其他权力)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明确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范围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推动高新、临空分局服务功能完善,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分3批次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涉及省、市、县三级的29项行政许可(其他权力)事项稳步有序调整至高新、临空分局。截至今年10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临空分局共办结委托下放的药品零售许可823件。

二是创新审批方式实现“集成办”。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审批改革,实现“多件事集成办”。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3个类别涉及的核发(备案)4个事项、换发(延续)3个事项,分别整合为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审批“一件事”。企业完成相关条件准备,拟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项目,申请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核发(换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延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核发(延续)的,实行“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内部流转、分别审核、一次发证”。将药品零售企业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核发4个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由38件整合核减至13件以内,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0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延续3个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由36件整合核减至14件以内,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0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采用“集成式”审批方式为25家药品零售企业办理并颁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许可(备案)证。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办”。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自今年9月13日起,对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对申请开办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将原审批流程“提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验收—系统审批—发证”简化调整为“提出申请(书面告知并承诺)-审核→发证”,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减为现场办结,在企业取得经营资质后3个月内,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优化服务方式实现“贴心办”。创新开展市场监管业务特色导办服务,设置市场监管业务特色导办服务专区,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采取“主动介入、专人负责、全程追踪”的服务模式,由窗口导办人员主动了解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引导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业务,全程跟进指导业务办理,让问题随时能解决,让事情随时能办好,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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