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3-05   录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3、第56号),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资阳市雁江区阿杰炒货店销售的“圣女果干”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687230291;产品名称:圣女果干;生产(购进)日期:2020-09-30;规格型号:/ ;被抽样单位:资阳市雁江区阿杰炒货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

因生产企业(或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为“/”,按要求未进行核查处置。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1.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圣女果干”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环节不明,当事人购进食品时未严格进货查验,未索证索票,未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经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不合格。雁江局责令当事人禁止销售不合格食品 ,购进食品需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货台账。该局于2021年1月29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

二、四川禾邦养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酵素青汁粉”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1174;产品名称:益生元酵素青汁粉;生产(购进)日期:2020-08-24;规格型号:60克(20袋)/盒;被抽样单位:四川禾邦养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四川禾邦养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水分。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

1.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6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 当事人生产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益生元酵素青汁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036.0元;2、没收违法所得439.8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该公司生产车间操作不规范,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从而导致产品水分项目不符合GB/T29602-2013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雁江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排查不合格原因,于2020年10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4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