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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 (第一版)》《资阳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第一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   录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资阳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资市监发〔2022〕77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9〕74号)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资阳市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资阳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除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需要依法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外,未列入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的,不得随意进行现场检查执法;对本部门(单位)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进行清理整合,合理运用网络监测等方式,尽量减少对同一企业多次进行不同类型的检查;加强系统内上下衔接,强化检查结果共享利用,避免对同一企业就同一事项重复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强等问题,推进各项涉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基础上,探索建立本行业和本区域内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增强监管的威慑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实现监管工作全局“一盘棋”和精准发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本年度涉企现场检查和重点监管情况总结及下一年度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和重点监管事项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汇总。

 

附件:1资阳市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第一版).doc

            2资阳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doc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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