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资阳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9   录入:资阳市统计局

资统计〔202217

 

 

资阳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更加务实规范地开展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专业考核办法由各专业自行修订完善。综合评价结果和各专业评价结果,由资阳市统计局办公室统一发文通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资阳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资统计〔201730号)同时废止。

 

 

 

资阳市统计局

2022519

 

 

 

 

 

 

 

 

 

 

 

 

 

资阳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

 

为客观反映县(区)统计工作实绩,建立、完善现代统计体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管理水平、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市统计局本着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数库、智库、参谋部作用。

二、评价对象

考评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评价按年度进行,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为一个评价周期。

三、评价内容及权重分配

包括统计业务工作评价、统计管理工作评价、其他单项工作评价、市局领导评价、特殊情况扣分五个部分。

 

(一)统计业务工作评价(满分40分)

包括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农村统计、投资统计、贸经统计、人口就业和工资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和科技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作等10项内容,每项各占4分,合计40分。

(二)统计管理工作评价(满分36分)

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督办、统计设计管理及改革创新工作、统计执法管理、统计法治建设、财经纪律管理、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统计信息化建设、名录库建设、统计科研等9项内容,每项各占4分,合计36分。

(三)其他单项工作评价(满分8分)

包括统计基层基础、统计行风政风建设、网络安全工作、统计新闻宣传等4项内容,每项各占2分,合计8分。

(四)市局领导评价(满分16分)

市局领导班子根据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工作总结,结合年度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给予综合评价。其中,局长评价4分、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共计12分。

(五)特殊情况扣分

县(区)统计系统若发生重大统计违法违规事件、重大工作失误事故、重大统计舆情事故等三类情况,将作为特殊情况单独扣分。“扣分项”情况分别由市局的执法监督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组织实施。

四、考评实施

(一)责任分工

由市局综合核算科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二)评价流程

按县(区)自查、科室评价、局领导评价、标准化处理、特殊情况扣分五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县(区)自查。各县(区)在评价年度结束后应及时开展自查并撰写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于每年1130日以前报市局综合核算科。

第二步:科室评价。各科室应按照省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党组对本专业的工作要求,突出业务规范、基础建设、数据质量、统计改革等内容,完善本科室对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相关业务工作的的评价内容,年底前完成当年度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以百分制形式评定,各科室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于每年1220日前交市局综合核算科汇总。

第三步:局领导评价。市局局长及领导班子根据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分别计90807060分,其中优秀档次的县(区)个数不超过1个,优秀、良好档次的县(区)个数合计不超过3个,最后由综合核算科收集汇总。

第四步:标准化处理。为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尽量消除百分制评定中的极值影响,由综合核算科采用功效系数法对业务工作评价得分、管理工作评价得分、局领导打分进行标准化处理。

第五步:特殊情况扣分。重大统计违法违规事件,包括所辖地区发生统计违法违规的情况,对国家统计局直查或转办、省统计局查办并查明属实的案件,根据“两书一函”制度受到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和工作约谈的,每起扣0.3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由执法监督局提供书面意见。重大工作失误事故,包括在公文处理、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情况,每起扣0.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由办公室提供书面意见。重大统计舆情事故,包括因新闻和信息发布出错、舆情处置不当等引发较大规模的负面舆情的情况,每起扣0.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由综合核算科提供书面意见。

县(区)评价得分=标准化处理后的得分(统计业务工作评价得分+统计管理工作评价得分+其他单项工作评价得分+局领导评价得分)-特殊情况扣分。

年度县(区)评价得分由综合核算科汇总,报局党组会审定,形成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的最终结果,并发文通报。

(三)评价等级确定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1个,良好2个,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评价管理

(一)明确组织管理。在局长的领导下,市局各局领导、市局各相关科室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县(区)统计工作进行打分评价,综合核算科负责县(区)评价相关的日常事务性工作,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二)完善配套制度。为确保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顺利开展,各科室应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本科室评价制度,已有制度要及时结合本专业工作的新情况、新内容和新要求进行合理修订,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实施,同时抄送综合核算科。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各专业评价结果统一发文通报,各单项统计工作评价等级设定以及优秀、良好名额的数量与本办法一致。

(三)实施透明管理。综合核算科负责对科室评价、局领导评价、特殊情况扣分等评价原始资料作详细记录,分别进行统分并做标准化处理,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各科室、县(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申请查阅相关过程文档,内容包括:各科室提供的专业及管理评价的原始记录,评价标准化处理方法,局领导评价经标准化处理并加权后的得分,特殊情况扣分的原始记录。

(四)加强结果运用。县(区)综合评价结果经市局党组会审定后,下发县(区)统计工作评价结果通报。各县(区)应加强对比分析,找出业务或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

(五)各类普查、大型专项调查参照本办法进行单独评价。

 

 

 

 

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工表

 

   

考核内容

权重

考评主体

统计业务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

4

综合核算科

国民经济核算

4

综合核算科

工业统计

4

工业统计科

农村统计

4

农村经济统计科

投资统计

4

投资统计科

贸经统计

4

社会贸易服务业统计科

人口就业和工资统计

4

社会贸易服务业统计科

能源统计

4

能源统计科

社会和科技统计

4

社会贸易服务业统计科

服务业统计

4

社会贸易服务业统计科

统计管理工作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督办

4

办公室

统计设计管理及改革创新工作

4

综合核算科

统计执法管理

4

执法监督局

统计法治建设

4

政策法规科

财经纪律管理

4

办公室

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

4

政策法规科

统计信息化建设

4

统计信息网络管理科

名录库建设

4

普查中心

统计科研

4

综合核算科

其他单项工作

统计基层基础

2

综合核算科

政策法规科

统计行风政风建设

2

驻纪检监察组

网络安全工作

2

统计信息网络管理科

统计新闻宣传

2

综合核算科

局领导评价

统计工作综合评价

4

局长

统计工作综合评价

12

其他局领导

特殊情况扣分

重大统计违法违规事件

2

执法监督局

重大工作失误事故

1

办公室

重大统计舆情事故

1

综合核算科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