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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录入:资阳市统计局

资统计〔202228

 

资阳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

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促进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局党组会审定,现将《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统计局

2022829

 

资阳市统计局

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

 

为促进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高质、高效实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组织机构及参会人员

为规范统计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统计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资阳市统计局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法治工作局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委员,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委员,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案审委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案审委会议根据案件类型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涉案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参与,并根据案件需要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参加案审委会议的人员与所讨论的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集体研究审批的案件范围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

(二)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拟作出追缴利用虚假统计资料获得物质利益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情节较重或情节较轻但未按要求整改的;

(五)超出自由裁量权标准,拟作出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

(六)强令、授意、指使相关地区和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篡改统计资料、编造统计数据的;

(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八)案件承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交案审委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会前审批程序

办案人员填写《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附件1),交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对符合上会要求的案件,由政策法规科填写《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会议上会审批表》(附件2),提交案件所涉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政策法规科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政策法规科安排组织会议。

案件承办机构应当于召开会议1个工作日前,把拟上会案件资料交由各参会人员研阅,案件资料应说明案件基本情况、主要重大疑难事项以及拟作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四、议事规则

(一)案审委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阐明案件的争议和疑难问题,提出拟作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二)法制机构对案件处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规范、处罚是否适当等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参会人员就案件的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并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

(四)案审委的案件审查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案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按一致意见执行;案件讨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须经参加案审委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通过。对于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异议的事项,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讨论决定,并重新提请案审委审议。

(五)政策法规科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附件3)。会议记录复印件装入案卷。

五、会议纪律

(一)所有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案件集体研究的过程和结果。

(二)因故不能出席的参会人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各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结论如需变更的,须经会议重新研究决定。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

2.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会议上

会审批表

3.资阳市统计局案件集体审议记录

 

 

 

 

 

 

 

 

 

 

 

附件1

 

资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

                                   编号:X统执法审〔20XX 

   

 

承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

 

执法人员

 

报送日期

   

承办机构

决定意见

一、基本情况:

二、拟作出的决定意见:

法制机构

审核意见

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

 

 

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执法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程序是否合法

 

 

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行政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审核意见: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意见适当,同意承办机构意见,拟提交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研定。

审核人:             期:

               

附件2

 

资阳市统计局

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会议上会审批表

 

                                       申报时间:

案件名称

 

法制机构意见

 

时间要求

 

案件涉及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意见

 

     

分管局领导意见

 

 

附件3

资阳市统计局案件集体审议记录

 

    由:

行政相对人:

审议时间:         

审议地点:

人:

人:

人:

一、案审委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拟处罚意见及提交审议决定的主要问题

 

二、法制机构负责人陈述审核意见

 

三、参会人员讨论情况

 

四、审议意见

 

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参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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