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金融工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金融工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资阳市“金融顾问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录入:资阳市金融工作局

 

资阳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阳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金融顾问团”实施方案》的   
 
各县(区)金融工作局(国资金融局)、各金融机构:
为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充分发挥金融人才的专业优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融资与“融智”“融制”相结合,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资阳市“金融顾问团”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资阳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阳监管分局               
 
                   2020327      


 
资阳市“金融顾问团”实施方案
 
为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充分发挥金融人才的专业优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融资与“融智”“融制”相结合,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组建“金融顾问团”兼职为重大项目及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性金融咨询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帮助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更好把握经济、金融政策,合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解决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问题。
(二)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实时了解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和困难,为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提供投融资建议,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及时缓解融资难题。
(三)提升金融服务的前瞻性。结合项目包装策划月,主动参与重大项目包装策划工作,提升项目自身融资能力;通过跟踪服务,掌握企业经营发展及所在行业的动态,帮助民营企业完善财务规划,提前做好金融支持准备。
二、主要原则
(一)客观中立。金融顾问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充分了解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基础上,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站在中立立场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客观的金融咨询服务。
(二)自主自愿。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金融顾问服务,自行决定是否采纳金融顾问意见。
(三)问题导向。从金融角度探寻重大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倾听服务对象诉求,整合多种金融资源,帮助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三、组建方式
(一)顾问组织
为更好服务资阳经济发展,金融顾问团成员应不少于30名,主要选择常驻资阳或在资阳工作的金融专业人才,并根据实际需要协调其他各级力量支持。一是金融机构推荐。由辖内人行、银保监、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负责推荐相关金融人才候选人。二是借助高校智囊。加强与西南财大的交流合作,邀请西南财大专家教授参与解决我市经济发展中重大困难的攻坚突破。三是利用上级资源。主动对接省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优质民营企业,为对口服务我市民营企业的省金融顾问团队做好协调工作。
(二)资质要求
金融服务顾问须从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人员中选拔: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一般须从事信贷、投行、资管、国际业务、法律、财务、评估、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
3.优先考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有重大项目经验的团队负责人,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三)工作职责
金融服务顾问以兼职形式开展如下工作:
1主动参与重大项目策划。根据市、县(区)项目策划部门工作安排,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包装策划,结合重大项目特点,提出融资方案建议。
2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普及金融知识,做好政策宣传,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组织提供融资、投资、重组并购、保险、外汇、结算等综合金融咨询服务,指导服务对象合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
3帮助企业优化财务规划。深入了解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帮助服务对象科学安排融资结构、合理选择融资产品,提醒服务对象加强财务约束,规范关联交易,提升财务稳健性。引导服务对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发展战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4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普及资本市场知识,提供规范改制、股权融资、发债、挂牌上市等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合理控制负债率。
 
四、工作机制
(一)线上服务。充分发挥“资阳金融”微信公众号作用,开辟金融服专栏,对于企业发布的咨询问题,相关金融顾问及时予以解答。
(二)现场服务。金融顾问根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和服务对象的诉求,主动开展上门“一对一”金融服务,并服务对象建立日常对接机制。
(三)及时响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金融顾问第一时间提供咨询,本人不能解答的,由其他金融顾问解答,本团成员不能解答的,由市金融工作局协调省级金融顾问或省地方金融提供支持。
(四)动态管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动态增加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金融顾问;金融顾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接替人选;根据金融顾问实际服务能力,在保障服务品质的前提下动态增加服务对象数量,对长期不配合金融顾问工作的项目业主及民营企业,及时从金融服务需求清单中剔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融顾问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任主任,人行资阳中心支行、资阳银保监分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辖内各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金融顾问团工作。下设金融顾问团办公室(与金融领军人才办公室合署办公),由金融工作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与联络、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考核评价等日常事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抽调金融机构人员强化办公室力量。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顾问团组建方案;负责收集汇总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建立金融服务需求库;协助相关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与金融顾问建立日常对接机制,督促金融顾问开展工作。
2人行资阳中心分行、资阳银保监局分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机构)推荐金融顾问,建立相关配套机制;负责为金融顾问团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
3各县(区)金融工作局(国资金融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金融顾问开展顾问服务工作,协助其他金融顾问在本辖区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服务对象配合金融顾问团开展工作。
4各金融机构。负责向金融顾问办公室推荐金融顾问候选人,并为本单位金融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支持、时间安排、后勤保障等。
5服务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与金融顾问的日常对接制度,及时向金融顾问通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或企业运行相关情况,主动征求金融顾问意见建议,积极配合金融顾问开展工作。
(三)建立配套制度。一是建立金融顾问激励制度。按年开展金融顾问团总结评议工作,并将评价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果突出的单位(机构)和金融顾问个人予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通知所属单位更换人选。二是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交流培训活动,提升金融顾问的综合服务水平,鼓励金融顾问外出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定期梳理金融顾问问题与建议,制定有效解决方案,帮助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解决困难。
(四)严格工作纪律。金融顾问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敬业、专业、职业地为项目业主和民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侵害企业商业秘密,不透露内幕信息;要遵守廉洁纪律,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宣传力度。定期以工作动态、简报等形式,总结金融顾问团的先进经验,通过“资阳金融”微信公众号、资阳日报等途径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金融顾问的工作成效,共同营造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