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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发布时间:2023-10-27   录入: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二十九、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现场(窗口)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卡》;

4.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4.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出具报销明细表,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支付费用,告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报销费用必须转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办理地点:各县(区)医保服务大厅及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乐至县8:3012:00

下午01:3005:00(乐至县2:306:00

办理(咨询)电话:

雁江区:028-26920881   安岳县:028-26318391  

乐至县:028-23395789

投诉电话:028-26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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