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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发布时间:2021-02-26   录入: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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