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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制度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21   录入:资阳市政府研究室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
 
O一九年
 
 
    
 
1.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规则…………………………………1
2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制度………………………15
3.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议事规则………………………18
4.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24
5.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行政办公会议制度………………………26
6.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7
7.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学习制度………………………29
8.市政府研究室“三会一课”制度……………………………31
9.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员组织生活制度………………………36
10.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38
11.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重点课题调研制度……………………40
12.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人事管理制度…………………………42
13.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内部审计制度…………………………50
14.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54
15.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58
16.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62
17.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65
18.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67
19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69
20.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保密管理制度…………………………71
21.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83
22.资阳市政府研究室档案管理制度…………………………95
23.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管理制度…………………………96
24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99
25.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101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职能,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研究室在工作中履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文稿以及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的汇报材料,参与起草市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等职能,坚持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  研究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研究室领导要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第五条  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  党组书记、主任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研究室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副主任、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研究室对外参加活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按照工作分工,要及时向主任报告。
第八条  主任出差时间较长、脱产学习等期间,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在工作中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研究室领导同志,其中一位外出期间,由另一位研究室领导代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  研究室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本科室的工作,其他成员协助负责同志开展工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研究室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科学决策
第十条  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第十一条  凡事关研究室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部署、人事任免、人才流(调)动、公务员调任、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和财务预决算、重大资金安排意见等重大事项,由研究室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讨论和决定。
第十二条  凡提交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都要论证清楚,严格把关;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要举行听证会。
第十三条  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专家学者、研究室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等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研究室各科室必须贯彻落实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确定的各项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第十六条  研究室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研究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资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履行审查备案程序。
 
第五章  政务公开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第十九条  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上网运行。推进重大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应聚焦社会关切,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
第二十条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履行批准程序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条  研究室及研究室各科室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二条  研究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计划。
 
 
第七章  调研工作
第二十三条  调研课题的确定。每年年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市中心工作,确定年度调研计划;市委、市政府及省政府研究室安排的调研课题;部门单位要求合作开展的调研课题;其他调研课题。
第二十四条  调研课题的组织。每项调研课题都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科室抽选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
第二十五条 调研活动的开展。调研组成员根据调研任务,拟定调研提纲,经牵头负责人同意后,通过深入基层、现场了解、外出考察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组织起草调研报告。形成的调研报告经牵头负责人认真修改,报主任审阅,并按要求上报。
第二十六条 严格外出学习调研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调研的人数、范围和天数,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搞层层接待和对口陪同。 
 
第八章  监督制度
第二十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办理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第二十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监委、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第二十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第三十条  虚心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涉及研究室工作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澄清、查处和整改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正确发布信息。
第三十一条  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九章  廉政建设
第三十二条  坚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三十三条  研究室要定期向市委和驻研究室纪检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第三十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和部门的送礼和宴请,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要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三十五条  研究室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遵守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十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实行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科级干部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第三十七条  研究室党组会由研究室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省重要会议、政策文件等精神,研究确定研究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议向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研究党建、廉政工作、人事任免、人才流(调)动、公务员调任事项、经费安排等,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研究室党组会根据工作需要由研究室党组书记决定召开。议题由研究室党组成员提出,研究室党组书记确定。会议通知、记录和纪要起草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会议纪要由研究室党组书记签发。
三十八条  行政办公会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根据需要,确定与会议议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由主任召集,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指示,讨论审议研究室工作重要文件,审定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行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决定召开。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会务工作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
三十九  研究室领导因故不能参加党组会、行政办公会时,向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请假。其他列席人员请假,由研究室综合科汇总后向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报告。
第四十条  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或其他研究室领导召集,研究室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研究处理专项业务工作。
第四十一条  研究室会务工作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专项业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务工作由有关科室负责,综合科协助。
第四十二条  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有关科室要在会前认真做好准备。涉及多个科室的业务,提交会议讨论前要充分交换意见,尽量协商一致。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和汇报材料,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前1日送研究室综合科(人事议题除外)。专题会审议的会议材料由承办单位提前发给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在会前要对审议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由有关科室贯彻落实,研究室综合科负责催办、督查,并及时向研究室领导报告。
第四十三条  精简会议,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
 
第十一章  公文审批
第四十四条  报研究室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第四十五条  研究室各科室以研究室名义起草上报、下发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研究室公文处理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以研究室党组或研究室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公文,分别由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签发。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研究室领导请示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后签发。以研究室名义下发的文件,属于重要问题的,由分管研究室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一般文件由主任授权分管领导签发。
十七条  研究室领导审批签发文件应当表示明确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时间。
四十八  研究室各科室要严格办文程序,报送研究室审批签发的文件,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研究室机关各科室不得以科室名义对外正式行文。
四十九  研究室各科室不得直接接受有关部门和县()呈报的需要研究室办理的公文。各科室接到相关公文后,应交研究室综合科统一办理。
 
第十二章  请示报告
第五十条  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及有关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涉及研究室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第五十  研究室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要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有关文件交由研究室综合科送其他研究室领导传阅。
研究室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有关专门的会议,要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分管领导。
第五十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主任出差,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副主任出差,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其他研究室领导、研究室各科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差按《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财务管理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章  纪律作风
第五十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五十  研究室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五十  坚决执行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会上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应贯彻执行;代表研究室公开发表的重要讲话或文章,事先必须经研究室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同意。
第五十  发布涉及研究室工作部署、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核,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办理,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研究室领导报告。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荣誉和利益。
五十八  加强研究室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五十九  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四章  财务和后勤管理
第六十条 经费预算管理。综合科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对本部门财务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与市财政局搞好工作衔接。年初制定年度预算,每季度向行政办公会通报一次收支情况。
第六十一条 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
第六十二条 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格按照《资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资阳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十三条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第六十四条 档案管理。综合科负责本室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五章  学习制度
第六十五条 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通过创办在线学习、专题讲座、学习考察、推荐好书等活动,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集体学习由党支部或综合科负责组织。
第六十六条 学习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选择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有关内容组织学习。
 
第十六章  保密工作
第六十七条 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议录音和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等,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 加强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文件发放和传阅,不得擅自扩大发放和传阅范围。政务计算机网络应严格按保密要求传送文件。
第六十九条 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使用的保密工作。不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将手机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严禁携带手机进入涉密会场和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章 党支部
第七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第七十一条 发展党员制度。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既不搞“关门主义”,也不搞突击发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七十二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支部按要求及时将收交的党费上交上级党委,支部每半年公开一次党费交纳的情况。
第七十三条 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科室长、科室同志之间谈心谈话。
 
  
七十四  本工作规则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解释。
七十五  本工作规则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制度
 
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是研究室党组集体研究工作、决策重要事项的会议。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效率,特制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研究讨论贯彻执行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研究部署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风廉政、支部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安排部署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讨论决定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审议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名义向上级党的工作机关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讨论决定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管理范围内的表彰奖惩事项。
)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党组班子成员出席,综合科同志列席并记录。
三、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根据议题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确定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
四、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工作任务及党组成员建议汇总后提出并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书面通知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应一并送达。临时动议不上党组会议。
五、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召开。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应充分发表意见,认真研究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归纳集中各党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定。党组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计名投票等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个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审定签发。
八、认真执行党组会议决定。对党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党组成员要在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如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可以提出复议,但在党组未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改变原决定,不得有与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对党组会议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和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决定前,必须坚决执行。
九、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会务由综合科根据会议需要承办,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准备会议材料、作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党组成员要严守纪律,不得泄露党组会议酝酿讨论的情况,不得向当事人泄露党组会议讨论的情况。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集体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无权改变党组集体做出的决定。对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包括行政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组的意志,原则上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一、议事范围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研究讨论贯彻执行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研究部署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风廉政、支部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安排部署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讨论决定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审议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名义向上级党的工作机关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讨论决定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管理范围内的表彰奖惩事项。
)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事规则
  (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日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党组班子成员出席,综合科同志列席并记录。
  (三)根据议题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确定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
  (四)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除特殊情况外,分管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必须到会。
  (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和确定的事项,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传播和先行公布。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和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或文件正式公布的为准。
  三、会议程序
  (一)会前准备
  会前应确定议题。凡提请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均需事前提交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重大议题须在相关党组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并征求领导班子中非党组成员的意见,然后由党组书记决定是否提交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会议不讨论临时性议题。  
  会前应准备相关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涉及有关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奖惩等方面的问题,应先与有关党组成员沟通协商。
会议应提前下发通知。会议通知须提前通知相关领导。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其他形式通知,并做好通知记录。
未能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须向党组书记请假。
  (二)集体讨论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综合科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组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采取末位发言制。因故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党组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三)会议决定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讨论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方式由党组书记或接受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决定。除无记名投票表决外,每位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必须明确记录在案。
  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算在内。
  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将党组的决议向其通报。
  对属列入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党组做出决定,而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报告。
四、决议事项的发布和落实
  (一)党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形成的党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二)党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经会议同意,可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在党内通报。
  (三)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党组成员应按照分工组织、监督有关负责人办理落实,并及时综合、反馈贯彻落实中的情况和问题。
  (四)党组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的各项决定,不得随意改变。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
五、材料备案
(一)党组会议必须作正式记录,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二)党组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须立卷归档,永久保存。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题、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
“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根据《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议事规则》,凡属工作中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之上作出决定。为进一步明晰、规范党组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特制定本清单。
一、重大决策有关事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
2.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3.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5.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6.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的部署;
7.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重大活动安排;
9.其他需党组会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有关事项
1.管理干部的推荐、提拔和任免等事项
2.上级管理干部推荐、提名等事项;
3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
4先进科室和个人的确定;
5干部的考核、奖励、分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6需引进的人才及人员调入、调出的研究
7.其他需党组会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人事工作。
三、重大项目安排有关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关事项
1.一次性支出金额在3000元以上用于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大宗物资经费支出事项;
2.一次性支出金额在3000元以上用于支持联系村(社区)工作、捐款(助)的开支事项;
3.机关党的建设一次性支付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事项;
4.机关工会除节假日慰问外,一次性支付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事项;
5.其他需党组会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行政办公会成员包括室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科负责同志为固定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到与议题相关的同志列席。              
二、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研究讨论、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听取重点工作执行办理情况,细化举措,推进落实。
(四)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三、会议组织和要求
(一)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行政办公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
(三)行政办公会议题由行政办公会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提出建议,综合科负责收集,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报主任审核,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四)对会议研究、讨论作出的各项内容,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违规扩大知悉范围。
 
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知识水平、领导艺术和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和实践的能力,促进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第二条  学习内容要与时俱进,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建设实际。
主要内容如下: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
(三)党的建设理论、领导科学。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以及现代科技、金融、法律、历史等知识。
第三条  努力提高学习水平,力求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第四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用马克思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条  学习方法主要是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法。集体学习主要采取专题讨论的方式,要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并确定讨论的中心发言人。个人自学应拟定自学计划,确定学习书目和篇章。
第六条  集体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全年总共不少于12
第七条  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互促进。未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事后自觉补课。
第八条  参加学习的人员为副县级以上干部,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第九条  集体学习情况要在每年底进行总结并报市委,重要的学习情况要及时向市委报告。个人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于每年底写出述学报告。
第十条  学习的具体组织和资料准备等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水平与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特制定此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思想政治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为主要内容。业务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有关知识作为重点。同时要拓宽知识面,学习法律法规、现代科技、领导管理等知识。学习内容要与时俱进、紧跟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采取自学为主,适当集中学习的办法。集中学习由综合科组织,采取专题辅导、专家讲座、交流讨论、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方法。同时,有计划安排参加党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多读书看报,读好书好报,支持参加自考、函授等多种形式的业余学习。
三、学习时间
研究室干部集中学习,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
四、学习纪律
(一)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习中要集中精力,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
(三)外出培训由综合科统筹安排,分管领导提出外出培训人员建议意见,报研究室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各类费用,脱岗期间视为旷工。
 
市政府研究室“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⑵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⑶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⑷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⑸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前准备: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⑵党小组长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⑶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召开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⑵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⑶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员要充分发言,确保会议效果;⑷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后事宜:党支部必须在三日内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会议情况;⑵会议有关资料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成卷,归入档案。
 
支部委员会
 
时间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⑵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⑶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⑷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⑸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⑹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会前准备:⑴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⑵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召开会议: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⑵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后事宜:会议有关资料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成卷,归入档案。
 
党小组会
 
时间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⑵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⑶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⑷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⑸协助支部搞好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⑹协助支部搞好评议党员及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等;⑺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会前准备:⑴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⑵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召开会议:⑴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⑵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人翁地位、强化党员意识。
会后事宜:会议有关资料由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装订成卷,归入档案。
 
    
 
授课时间: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参加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⑴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⑵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⑶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⑷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⑸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课前准备:⑴党课由组织委员负责组织;⑵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准备授课内容。
授课形式: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讲授,也可邀请专家、上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讲授,同时要注意利用电化教育手段,提高党课质量和实效。 
有关要求: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是《党章》的要求,是实现党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党员进行教育与管理,以及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形式。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是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以及自行开展的思想教育为主的各项活动。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是党员起码的义务。
一、党组织生活应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时事教育;学习党的知识和党的文件,进行党的组织观的教育,开展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学习讲座;分析党员思想,表扬好人好事,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新党员,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党组织生活每至少一次。
三、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原则上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季度制定组织生活内容并印发,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学习。
四、党员组织生活可采取上党课、听报告、讨论、演讲、竞赛、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党员组织生活应该注意以下要求:
1.必须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详细记录,包括活动主题、目的、过程、效果、参加人数、存在问题等。
2.要注意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同时要做到生动、活泼,使思想性、知识性相结合。
3.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每年未经同意无故缺席二次以上党的组织生活者,党组织予以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者,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按《党章》规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的要求,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等。
第三条  授课人员
研究室党组书记为授课人员。
第四条  授课时间 
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第五条  授课内容
讲廉政党课要以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正反典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同时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以及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讲解。
第六条  授课形式
以采取党员干部专题讲课为主,并以座谈讨论、经验交流、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予以补充。
第七条  授课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廉政党课教育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2.结合实际,讲究实效。授课人员在讲廉政党课前要认真备课,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并贯穿到廉政党课的内容之中,力求授课的生动性和针对性,增强教育效果。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讲廉政党课要与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廉政党课作为年度党员教育的必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在廉政党课教育中,要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重点课题调研制度
 
为畅通干群联系纽带,促进研究室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突出调研重点,总结典型经验,取得调研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研究室干部每年选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二、选定重点调研课题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重大工作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及民生改善等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三、每年年初,研究三科提出选题方向和调研题目,并提出选题建议供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参考。
四、每位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可从选题建议中选择12个重点调研课题,也可自拟12个调研题目。
五、研究室干部选定的调研课题由研究三汇总后,由研究室党组研究同意。
六、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重大调研任务可适时增加。根据调研开展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室干部承担的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在报请研究室党组同意后,年中可作调整。
、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的调研课题,应形成调研报告,每年年底前由研究三科汇总报研究室党组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八、严格外出学习调研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调研的人数、范围和天数,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搞层层接待和对口陪同。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编制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资阳市市级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府研究室机关。
 
第二章  补充工作人员制度
 市政府研究室各科室按“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在编制有空缺且取得市委编委下达用人计划的前提下,提出需要补充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主要领导同意,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补充工作人员方式。
第四条 补充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并具有拟调入岗位所必须的文化知识、工作能力、专业技能。
 补充公务员方式为录用(公开遴选)的,应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补充公务员方式为调任、转任的,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综合会同用人科室对拟补充公务员进行相应的考察了解,掌握拟补充人员基本情况并形成汇报材料报研究室党组研究,对其是否符合《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调任、转任条件进行认定确定是否为调任、转任人选。
  对补充公务员方式确定为调任、转任、补充事业人员方式确定为考核招聘(选调)的,应严格按照《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纪检组应派人全程监督、参与到补充工作人员工作中。
  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参加公开遴选的,须经市政府研究室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第十条  综合科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章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资阳市市级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选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所拟任职务规定的资格条件。
 根据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情况,成立相应的干部考察组。考察组的组成,可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综合科,并抽调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纪检组应派人参与考察组工作。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资阳市市级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研究室机关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范围为科员及以上人员。
  实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用人失误或者用人不当,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或者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一)对在动议工作中,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泄露启动、比选、酝酿等动议过程和动议方案的;
(二)对在民主推荐中拉票或者帮助他人拉票的;
(三)对在部考察工作中歪曲、隐瞒、遗漏事实真相,或者不认真履职导致考察失真,造成用人失误的;
(四)对在讨论决定中,进行串联、拉票或者诬陷诽谤他人等违反组织纪律活动的;
(五)对不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调查核实问题、执行任职试用期和开展任职谈话的。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任职在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研究室发文通知任职情况。
 综合科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制度
 严格工作责任。凡上级交办或者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不按规定时间落实的,视情况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
二十 严格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网购、打游戏、看电影、玩棋牌或到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娱乐等活动,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对重要、紧急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诿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各项办事程序。进入办公室应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
二十 严格请假程序。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确需外出,须按程序请假, 外出须在人员去向告示牌上标明事由。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离岗1天以上(含1天)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并报综合科,否则视为旷工,违反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二十  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对待办事群众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清楚,无法作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科室,尽力做到咨询者满意。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科室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接待群众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应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应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请休假制度
二十  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十  干部职工在应休年休假时间没有完的情况下,一律不能以事假名义请假;在应休年休假时间用完的情况下,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才能请事假。
二十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按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后,可以休假:
(一)干部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请病假在1周以内,按程序填写假条;在1周以上(含1周)至1个月的,需提供医院证明;请病假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需提供诊断书及医院主治医师休病假意见;上述情况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交综合科存档。
(二)凡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确需申请探亲假的,可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申请探亲假,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交人事科存档。
(三)干部职工结婚可请婚假,假期3天。
(四)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假期5天。
(五)女性干部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含二胎),凭准生证可休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第二十  休假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安排好干部职工的年休假,不能因部分干部职工休假出现漏岗、空岗现象,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可在次年安排补休。
(三)安排干部职工休假,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者变相发放钱物。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安排休假且次年不能安排补休的极少数工作人员,经研究室党组批准,可按规定发给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
(五)干部职工在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中断休假的,应无条件放弃休假回单位上班。
(六)各科室负责同志在休假期间,要明确其他同志代理其工作,并保证通讯畅通。
(七)所有干部职工在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不准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十八  干部职工在报请年休假前,需到综合科核定本人本年度应休假天数;须书面填报休假条,按程序签批;口头休假申请一律无效。
二十九 严格请假制度和程序,认真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1天内报综合科备存,严禁干部职工请假不报。
三十  综合科将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无故缺席、请假不报的,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函〔2017〕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向主要领导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的职权,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账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事业目标。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为单位改革和发展服务,促进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内部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对本单位及所属科室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对本单位所属科室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内部审计监督的主要权限:
(一)要求有关科室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科室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科室和个人,可以向党组提出表彰建议。
第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计事项确定后,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按规定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
(三)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据,并经被审对象签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四)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被审计对象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五)本部门分管领导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六)分管领导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
(七)审计事项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
第八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科室和个人,由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转,结合研究室实际,制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
(一)人员经费管理
国家和地方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贴由综合科按有关部门核批的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放有关政策规定的补贴、奖金及落实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支出,由综合科编制支出凭证或计划,逐级审批后执行。
(二)办公、业务费管理
1.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由综合科统一购买、配发,实行专人管理和领用登记制度。
2.信件邮资。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的使用登记账,定期结算,尽量做到能及时带交的文件不邮寄。
3.文件材料。一般应在文印室打印,能运用市级机关办公网传送的文件不得打印纸质材料。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面打印的需经研究室领导批准。大宗印刷应先报经研究室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
4.报刊杂志。年底征订次年的报刊杂志,按市政府研究室内设科室明确征订范围和要求,由各科室报计划,综合科统一办理。因工作需要临时购买书报、订阅杂志,应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
(三)旅差管理
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实事求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送签。
2.出差人员应径直往返,原则上不绕道。
3.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的人员,凭有关批文、通知,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4.差旅费补助和交通工具使用按《资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资财行〔2014〕48号)文件精神执行。
5.职工调动、搬迁的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车辆经费管理
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办证验证费、驾驶员补助等经费,由综合科根据车辆派遣审批单以及派遣登记进行审核,经分管后勤领导复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销。车辆维修需先报批后安排修理并审批列支金额。
(五)接待费管理
市政府研究室的接待原则上由综合科负责安排落实,严格按照《资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资委办发〔2014〕35号)执行。根据来宾职级、人数确定陪餐迎送人员,并做好接待登记工作。经费报销审核中,严格按照“三单”齐全要求执行。
(六)设备购置费管理
购置设备,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政府研究室申报,按设备购置费用额度有关要求,分别报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后勤领导主要领导以及党组会审批,综合科按有关规定统一购置,申报科室办理领用手续。
(七)现金管理
实行限额管理,库存现金原则上每天不超过10000元,未用完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公款私存;严格履行现金收支手续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印鉴由综合科统一管理;日清月结,防止现金丢失。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应事前提出出差事由、时间、所需经费和借款金额的计划,报研究室领导审批。驾驶员出车,年初可预借过路费,年底报账时归还。
(八)财产物资管理
1.市政府研究室机关财产物资由综合科负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定期或不定期盘查,做到账物相符。
2.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物品,由综合科入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3.各科室使用的财产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得丢失,不得挪作私用。爱护公共财产,凡损坏丢失财物(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均应酌情赔偿。
二、报销程序
(一)审核程序
所有报批的费用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单据,并列明事由,由经办人、科室签字,交综合科审核。综合科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报销标准,对支出要素、单价、金额、发票是否正规等进行审核,并签审核意见。
(二)审签额度及程序
经审核的支出票据,单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经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审批报销2000—3000元的,由经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复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销;凡一次性支出超过3000元的经费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例行性的经费支出(如工资、公车补贴、各类保险等)按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
(一)财务人员必须按上述规定审核报销,否则视为违规。一年内发现财务人员有三次及其以上违规行为的,调离财务岗位。
(二)财务人员应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按期向分管领导报送财务报表。
(三)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应督促综合科执行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主要领导报告,以保证资金运转安全、高效,杜绝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出行用车,严格保留车辆使用管理,依据《资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资阳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研究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市政府研究室公务用车由综合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二)市政府研究室公务用车应在政府采购确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保险、加油(一车一卡)和维修。
    (三)市政府研究室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
    二、用车范围
公务出行能够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原则上不使用保留车辆。以下情况公务出行,经批准可以使用保留车辆:
(一)在雁江城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资溪街道办事处、三贤祠街道办事处、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雁江镇、松涛镇、宝台镇所辖城区),且城市固定路线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抵达的区域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委会、各民主党派和群团代表换届大会)、二类会议(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市纪委全委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要求县〈区〉党政领导、市级部门领导参加的部门会议和部门代省上承办在资阳召开的全省性的工作会议)〕、重要公务接待。
(二)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
(四)前往机场接、送站。
(五)前往雁江区城区以外开展重要调研或重要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用车程序
(一)各科室或用车人用车前须填写电子派车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综合科依照时间先后、公平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按需统筹调派用车。
(二)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综合科批准后方可。
(三)综合科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相关领导。
(四)若遇重大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集体公务出行等情况,保留车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经主要领导批准,可由综合科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的租赁、客运定点服务单位中,租赁符合配备标准的车辆或包车保障公务出行,实行“一事一批”,以完成单次工作任务为租用时限,不得长期租用。
四、费用结算
实行行车记录填报制。驾驶员按照电子派车单做好行车记录,如实填写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实行每月结算。住宿费、外购油等费用原则使用公务卡。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租赁车辆发生的费用,由综合科统一结算。未经主要领导同意,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列支。
五、车辆维修
驾驶员要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检查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完好无损。
车辆确需维修的,由车辆驾驶人填报电子维修车辆申报审批表提出车辆的保养、维修项目计划,报经综合科审核后,由驾驶员、综合科负责人一同到定点维修厂询价后提出维修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复核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三)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现场监督维修厂(站)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汽车零(部)件,严把维修质量关。验收时综合科负责人和驾驶员一同签字予以确认。
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由综合科负责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审签。
)综合科建立车辆单车保养、维修台账或档案,做好保养、维修记录管理。
六、安全管理
)综合科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增强司勤人员安全意识,督促安全规定落实到位。
驾驶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严守工作纪律,服从调配,按时休息,确保精力充沛,不得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带病出车和带故障出车。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警人员指挥和检查。驾驶员违章处罚的费用自付,不予报销。
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时,做到人不离车,凡乘车人放在车上的文件、物资等,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随意翻阅。停车场地选择,要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安全。
驾驶员不出车时要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办公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不准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若有违反,所有后果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六)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由综合科统一办理。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
 
为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办事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的主要范围
(一)办公文具、文印用品及其它日常办公用品。
(二)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信息产品及耗材用品。
(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文化宣传用品。
(四)各种文书、表册、票证、规章制度、会议资料、宣传资料等物品。
(五)固定资产。
(六)低值易耗品。
(七)电话机、传真机等通讯用品。   
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办公文具、文印用品及其它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综合科汇总,并报主管领导审批,由综合科统一购置并负责发放,除特殊情况外,个人或科室不得自行购置。打印或复印文件应尽量在办公室文印室内部进行。确因工作需要须委托外部单位承担的要事先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物品的配置及耗材的购买,经综合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按规定组织购买。对科室低效运转或者闲置的电子办公设备,综合科合理提出调剂使用方案,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一般情况下每年征订一次。先由科室提出申请,由综合科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负责统一征订。科室使用的专用业务书籍、音像制品、由科室(部门)自行妥善保管,但须由综合科档案室登记,以便于使用和避免重复购置。办理报刊宣传专版,征订专版报刊,组织专项宣传等事项,采取专项审批的办法办理。
各种文书、规章制度、会议资料、宣传材料财务表册、票证、信笺、稿纸、信封和工作笔记本等物品的印刷归口综合科管理。由使用科室提出需印刷物品的数量、规格、印刷质量等要求,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送印刷厂印制。大宗印刷品纳入库存材料管理范围,经使用科室验收后交综合科室,由综合科室负责保管、发放、清查等工作。
固定资产(即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购置,由科室(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科汇总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与相关科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电话、传真等通讯用品
1、办公电话:安装、更新、调换电话,由使用科室(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科汇总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协调电信部门与相关科室具体实施。
2、传真机:综合科配置传真机,其他业务科室原则上不配备传真机。确因工作需要配备,按固定资产购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机关维修用品。机关维修服务项目(给排水、照明、电器、通讯、办公家具、卫生、花草等日常管理和维修),由综合科与相关科室提出维修用品和维修费用计划,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与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办公用品的入库与管理
(一)购买办公用品(即买即用除外):采购人员应及时交综合科管理人员办理验收登记入库手续。
(二)合理存放:综合科管理人员应当按办公用品的品类、名称、规格、购置时间的先后,整齐有序的分类摆放。
(三)加强对办公用品财产清查:每年(12月底)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及库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四)责任追究:凡使用人或相关科室、库房管理人员因保管不善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按责任大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和领取
(一)发放范围:研究室领导、机关科室。
(二)领取:以科室为单位,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集中领取,由综合科确定专人负责发放并登记。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一、研究室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行政相对人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将行政相对人引导至具体承办机构。若具体承办机构无人时,首问责任人应代为接收、转交,并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行政相对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行政相对人,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
八、研究室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
 
    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研究室机关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三、研究室限时办结事项:
    (一)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二)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三)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向发文机关报告。
    (四)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五)受理领导批转或直接的来信来访或投诉、举报等事项,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回复。
    四、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以方便群众为标准,让行政相对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诿、拖延。
    五、限时办结事项的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的次日算起。若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个人补齐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补齐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标准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事项,应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告知原因,并告知延期办结的时限。
    七、研究室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八、研究室机关对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实行逐级监督、考评,并自觉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一、对前来研究室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研究室综合科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查办和领导转办、交办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组织、社会各界和本机关内部的监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并可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告诫: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未办结的;
    (二)公务时间无故擅自离岗的;
    (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
    (五)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行政相对人办理有关事项的;
    (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未及时请示报告造成工作失误的;
    (七)应当场办结的事项而不当场办结的;
    (八)不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所需要补齐全部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取得行政相对人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组织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五)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密计算机是指处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为切实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涉密计算机应按有关规定张贴统一的标识,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应由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2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未使用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未使用时,应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3.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领导批准,并报综合科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综合科应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4.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一机上两网(党政网、互联网),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5.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国产安全的查杀木马病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6.涉密计算机中的资料应实行安全备份,以防止病毒感染或硬件受损造成资料丢失。备份磁介质(软盘、优盘、光盘、移动硬盘、磁带等)应标明密级进行登记,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8.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科室应负责本科室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备案
9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机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需有保密人员在场,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10.涉密计算机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作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11.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交回时,应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所存储资料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档。
12.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主领导批准后,交保密组织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为切实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2.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指定专人统一保管,未使用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未使用时应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3.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4.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领导批准,并报综合科备案,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5.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主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且有保密人员在场。
7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交回时,应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连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归档。
8.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主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9保密人员每季度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作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使用涉密网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2由本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对涉密网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软盘、光盘、磁带、U盘等)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4加强对涉密网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5接入涉密网络的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并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6接入涉密网络的涉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脱离网络。
7接入涉密网络的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经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2.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凡向公共信息网络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严禁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凡是红头文件、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公开。
5.提供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保密组织报告;接受上级机关和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
6.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情况。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等安全保密措施。
2.由本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对涉密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维修。安全保密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4.涉密计算机的报废须经主领导批准,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并按有关规定送交同级保密工作部门集中销毁。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机关、单位日常使用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电话机(含有线、无线、可视电话机)、光盘刻录机、录音机、无线话筒、对讲机等设备。为切实强化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禁使用具有无限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拆除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2.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
4.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及QQMSN等即时通信软件传送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
5.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贝到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确因工作需要,应采取有效的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严防被植入恶意代码程序,导致国家秘密信息被窃取。
6.复印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原文制发机关同意,严禁复印绝密级文件资料。复印件按原件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
7.严禁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共用一台打印机。严禁在与非涉密计算机相连的扫描仪和刻录机上扫描和刻录涉密文件资料。
8.涉密信息必须经机要局密码传真传递,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涉密信息。
9.严禁在普通电话机(含有线、无线、可视电话机)上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和可视电话;严禁在可视电话摄像范围内放置涉密文件资料。
10.严禁在无加密措施的对讲机上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将手机、对讲机带入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应采取电磁干扰防护措施。
11.涉密会议禁止录音,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严禁在涉密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严禁在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安装和使用摄像头等视频输入设备。在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谈论秘密事项时,应对具有输入功能并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采取关机断电措施。
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为规范公文处理,促进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规则》和有关文件要求,梳理形成本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一)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行文应当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格式,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三)行文应当做到依法合规,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注重与相关政策的衔接。
(四)公文处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坚持“哪里来,回哪里”的运转原则,避免文件横传、倒流、遗失。
二、公文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一)公文起草
1.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3.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以市政府或市政府研究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超过的起草科室需说明原因。)
4.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5.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6.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科室必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涉及重要、关键意见未采纳的,需与意见提出单位沟通并取得一致。
7.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对存在分歧的重大、复杂问题,起草科室负责人应主动与其他科室协调,力争达成一致。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请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和单位协调研究。经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报研究室主要领导审示。
8.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除涉密事项外,应当开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政策解读。起草科室要多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按规定举行听证会,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提出意见的,起草科室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未采纳的,应当向建议人说明,并形成书面报告。听证会、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情况,需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涉及重大政策的,起草科室应进行政策解读,并形成书面的政策解读稿及解读方案。以上材料和相关印证材料随草拟文稿一并报研究室综合科
9.规范性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遵循的主要原则、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包括一般性规范、特别规范、程序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法律责任;施行日期、有效期及应当废止的有关文件等。
10.除有法定依据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的外,规范性文件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主要包括: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11.公文要件
1)情况说明。重要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应当草拟情况说明或起草说明。说明应当包括拟文依据、拟文要点、拟文所涉主要问题、征求意见和研究协调的情况,是否紧急(急件需说明紧急程度及原因),是否涉密,规范性文件需说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政策解读等情况(不需开展的需说明理由);重点需说明以往或其他地区类似情况的处理、与以往或上级规定相比有何创新或突破、创新性政策措施与省级职能部门沟通情况。
报送给市委、市政府的请示中涉及重要、复杂、敏感事项还需提请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审议。研究协调形成一致意见或初步意见后,再行文报送。
2)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原件或复印件,并说明相关单位所提意见、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及针对未采纳事项与反馈意见单位再次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单位在3个及以上的,应列表说明。
3)征求公众意见、听证材料、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等反映科学决策程序的相关资料和政策解读稿及解读方案。
4)报送文件所涉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材料。
5)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研究室名义发文的,还需随文附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文件公开属性审批表》。
(二)公文审核
公文审核应严格遵循依据原则、质量原则和效率原则,重点把好发文关、政治关、内容关、体式关和文字关。
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3.涉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5.报文要件是否齐全,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研究室综合科进行审核。
(三)公文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签发稿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三、收文办理
(一)收文。实行归口管理,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后、下班前在公文交换网络上各签收1次文件,中途随时签收;按要求及时到相关部门领取签收文件。
(二)登记。在“收文处理笺”上对“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密级、紧急程度、来文渠道”等逐项准确登记,必要时需备注说明来文相关背景情况。
(三)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研究室机关主要负责人批示,非涉密件、敏感件可同时转相关科室先行准备;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涉密件、敏感件要注意控制分送范围。
(四)转办。相关科室在文件办理过程中,要增强主动性,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意见或参加牵头科室召开的协调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提出的建议意见不能简单地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表述,要做到切合实际,依法、合规、准确、明确。
(五)催办。文件承办科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由专人负责催办。
(六)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七)归档。文件办理完毕后,应将文件办理过程中的处理情况或有关资料收集完整一并归档。 
四、密级文件管理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涉密公文的密级按其内容及泄密可能对党和国家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密级文件除密级公文外,还包括标有密级的参阅文件、会议文件、重要简报、刊物等文件资料。不公开发表又未标注密级程度的文件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按内部文件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公文密级的变更和解除由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
(二)密级文件办理各环节需在符合安全保密规定的设施、设备、场所进行,相关草稿等涉密资料视同密级文件管理。拟稿人要根据相关规定,准确提出密级程度和保密期限的建议意见,并说明理由。文件定密、时限、范围要科学准确,密级标注要符合格式规范。
(三)密级文件印发、报送范围要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最小化”原则,科学确定密级文件印发的范围、数量。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汇编;机密、秘密级文件确需复制、汇编的,应从严控制及时分发、领取文件密级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发送范围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发布层次确定。
(四)密件管理要做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份号管理、签字领件、阅后速退、专柜保管、定期清理、按程序销毁。密级文件不得在非涉密网络或达不到保密等级的网络上传输,不得密电明传、明电密电混用。传达密级文件时,凡有要求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要事先声明。禁止携带绝密级文件参加公共活动;禁止将密级标识遮挡复印,让密件变成普通件运转;严禁用移动电话、无线网络设备等无保密措施的设备谈论涉密事项;严禁与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
五、文件备案、实施情况评估及清理
(一)文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该在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市司法局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按照规定报送备案。
(二)情况评估。规范性文件施行满一年后或者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应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意见应报告市司法局。
评估应当针对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要措施、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结合上位法的调整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提出是否予以保留、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意见。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应两年清理一次,并向市司法局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六、发文办理
1.简易发文形式。非政策性(如:对市级部门征求意见的复函、考察函、会议通知、督查通知、报送单项工作总结、一般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
办理流程:拟稿并粘贴发文稿纸→承办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综合科发文办理。
2标准发文形式。适用于重要文件的制发。起草科室按照报文要求启动行文程序。
办理流程:由牵头承办科室拟稿并粘贴发文稿纸→承办科室审核→审查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综合科发文办理。
3各环节职责
1)起草。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起草初稿。标注清楚紧急程度、密级程度、信息公开选项和份数等。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发文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2)审核。
文牍审核。承办科室负责,审核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符合政策;政策措施和办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紧急程度、密级程度和信息公开选项是否标注准确;语言文字是否准确、简练;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确定主送、分送、抄送范围。
合法性审核。审核重点是: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符合政策;政策措施和办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核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符合政策;政策措施和办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综合科管领导审核。签发路径原则上根据研究室领导分工确定,除按规定必须由研究室主要领导签发的外,其他均送至分管领导环节,由分管领导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报研究室主要领导签发。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退回起草科室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进一步修改或需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退回起草科室修改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重新报送。
3)签发。
主要领导签发文件范围。以研究室党组或研究室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公文以研究室党组或研究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文件和其他以研究室党组或研究室名义下发的涉及重大事项的政务类公文;由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签发。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研究室领导请示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后签发。
4)印制。公文印制要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由文印室确定专人清稿、排版、印制。
5)核发。公文印制完毕,由研究室承办科室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涉密公文分发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规范进行;非涉密公文,可通过机关办公网或党政网发出。
6)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办理。
七、公文处理时限
1报文时限
1)向上级报送的文件、文稿,应在主要领导审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
2)报文科室要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标注紧急程度,说明理由及办理情况,并向接件人员说明处理时限。
3)需向市委、市政府或牵头部门反馈意见的,相关科室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涉及资金、国土、规划、审计或需现场踏勘等除外);急件及时反馈。
4)经研究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文件,情况简单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发文;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发文。
2审签时限
文件的处理,承办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建议或拟稿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送签过程中,需主任研究或协调的,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研究;分管领导环节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审签;科室环节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审签。以上环节急件及时审签,文件特别重要、情况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受以上审签时间限制。研究室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发文,收到科室修改完善的送审稿后,原则上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拟稿、送审、印发。
3各环节责任
超过规定时限未提出审查建议或未拟稿送签的,由经办人员注明情况。综合科人员应随时跟踪文件运转进度,并及时提醒领导签批;文件进入分管领导环节,超过办结时限未返回综合科的,领导签字返件后,由综合科公文传递人员注明具体原因。
八、退文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文:
1.要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文种使用不当,意见不明确,不符合行文规则的;
2.请示不符合一文一事要求,报告夹带请示事项的;
3.请示、报告事项表述不清或文稿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关键字错误的;
4.涉及重要、复杂、敏感事项和需提请研究室党组和行政办公会审议事项的;
5.不遵循规定的文件报送渠道或不属于研究室综合科受理范围的;
6.未遵守报文时限或报文时间与成文时间相差1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7.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应当开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政策解读而未开展的;
8.其他不符合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要求的。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由研究室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二、研究室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档案达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文字、图片、音像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各科室当年承办、收集、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上级、下级、同级以及领导交办件等),均应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研究室综合科进行立卷归档工作。
四、研究室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档案达标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研究室综合科分管领导要对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五、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档案管理达标要求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六、重要档案资料的查询、复印需要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施行;涉密档案资料严禁查询、复印。
七、完善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科学化、正规化、制度化。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室机关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维护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印章、“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电子印章及其他有关印章(电子印章)。
、研究室综合科负责管理、使用“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印章、“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电子印章)及其他有关印章(电子印章)。
四、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管理使用印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监印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综合科指定两名同志负责管理,一人管钥匙,一人管密码,要确保印章安全,严格按规定用印。
    、印章的使用范围为:
    (一)“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印章主要用于盖印:以研究室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研究室内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件;研究室内人员任免通知等。
    (二)“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主要用于盖印:以研究室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审批(核)表、登记表;以研究室名义报出的财务报表、信访统计表;单位介绍信等。
    )各类业务专用印章主要用于盖印:相关业务的审批(核)表和证书等。
    、印章的使用程序为:
    (一)凡使用“中共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印章的,须出示研究室党组书记签批同意原件方可用印。
    (二)凡使用“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的,须出示研究室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原件方可用印。
    、凡是对外、上报或下发以及须存档的公文,都需用印后方可办理;在研究室机关范围内部运行的事务性通知、通报和工作简报不盖印章。
、使用印章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签批人、经办人、印数等。经办人要负责审查用印内容与签批内容相符后,交监印人员用印;监印人员用印时要审查是否符合用印要求,核实清点用印数量。
    、监印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用印,印章应盖在成文日期上方,署名部门名称中间,做到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盖日;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员有权拒绝当事人的用印并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
十、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信函和公用笺头、介绍信、贺信、贺电等。严禁私自使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它契约类文书等。
    、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借出使用的,用印科室须出具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印章所属科室须派人监印。
    、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遗失声明和补刻印章等工作。
    、任何科室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擅自刻制、使用印章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研究室电子印章与本规定所指印章具有同等行政效力,并参照本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对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干部组织纪律具有重要作用,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318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干部外出离开资阳市区,包括出差、出访、学习(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离岗休假以及因私离开资阳市区,应按照本制度报备。
二、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离开资阳市区,应事先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提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班子其他成员外出离开资阳1天及以上的,应事先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并提前向综合科书面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其他科室干部外出离开资阳1天及以上的,应事先报告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并提前向综合科面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三、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外出。经批准外出的,应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四、领导干部离开资阳市区,按班子、科室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在报备中注明。
五、领导干部外出,须认真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单》。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以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干部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应按程序及时补充报备。
六、涉及主要领导报备事宜,由综合科将加盖公章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单》报送市委、市政府综合科备案。
七、综合科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检查督导,对违反本规定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
 
资阳市政府研究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心、爱护、激励干部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在党组织与干部、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起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使组织上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正确判断和估价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干部及时得到组织上的关怀、帮助和教育,不断增强工作进取心和责任感,有效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推进研究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
  2以诚相见原则。开诚布公,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经常及时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针对性原则。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效果,力求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5互动性原则。谈话者与谈话对象应产生互动,互相交换意见,推进交流与沟通。
  三、类型、内容及组织实施
  1日常沟通谈话。在日常工作中,应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行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掌握干部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征求干部对组织、对班子、对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把党委的工作意图、思路,通过沟通取得一致,进一步调动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积极性。
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由党组书记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班子成员之间,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促进工作。
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分工对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普遍性谈心谈话。
  2人事调整谈话。任职调整前,一般应找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谈话,听取对人事调整的意见、建议等;任职调整后,应适时回访谈话,了解干部群众对任干部的反映、评价。干部岗位变动后,应及时进行勉励或帮助谈话,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干部职工退休前,应进行退休前谈话,肯定成绩,提出希望,听取意见。
  3知情反馈谈话。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工作结束后,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考察考核的情况(包括意见、建议等),要及时向被考核、评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群众评价,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
  4告诫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外出挂职、出国出境,以及有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各种问题时,应及时告诫、提醒,促其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对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科室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给国家、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经组织考核综合评价较差的;在干部任用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并讲究谈话的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
  2.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虚心接受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对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尽快回复。
  3.谈心谈话活动情况应作好记录,以备查考。对共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干部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动态情况、干部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和汇总,分门别类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五、谈心谈话成果的运用
  1.把谈心谈话活动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民主生活会能针对性解决一些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
  2.谈心谈话活动成果作为干部调整、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从工作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4.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尽量创造条件,分步解决。
  5.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6.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谈话领导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所在班子或干部提出整改意见。
7.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法违纪的严重问题,要移交纪委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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