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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推动安全生产四项措施 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23-08-09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区委“三化联动”发展战略,雁江区推动安全生产四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为雁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安办实战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抽调全区各镇(街)、部门(单位)共30余人,组建区安办实战化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监督组、考核巡查组、工作调度组、专家工作组、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组,充分发挥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形成上下对应、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是督导制度化。深化安全督导检查,综合运用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两种方式,对全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持续性、跟踪式、常态化督导检查;每一轮督导检查采用问题清单制方式及时向责任单位交办问题隐患整治责任清单,提出整治要求,切实将问题隐患整治责任传导到最小工作单元,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曝光常态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采取在安委会全体会议、安全防范专题会议上通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性质严重、应急处置不力、重大涉险事故等情形的,发送“两书一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推动“三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执法专业化。依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增安全总监1名,行政执法编制8名,并每月一主题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的水平,建强执法队伍。工作中推行“带着专家查、带着宣传查”的“两带式”执法检查,将每一次行政检查执法过程作为普法宣传机会,专家“会诊”提出问题的同时,主动宣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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