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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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6-08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是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区安办)。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策草案。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建设和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属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区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辖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东新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筑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机关办公区2号楼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223027

 

领导简介:

杨茂昌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德文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玲黎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李金锋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德全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罗振亚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江昊林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安全总监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管理、绩效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救灾捐赠、综合监测预警等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与火灾防治管理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与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股

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与宣传股)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八)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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