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抓住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强化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继续保持非煤矿山“零事故”的良好安全生产态势。

二、工作目标

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零控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企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建立非煤矿山考评通报机制,强化过程考核和工作问责,定期通报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并将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强化失职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等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进行约谈和通报。

(二)遏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深化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防边坡坍塌、坠落、物体打击等为重点,对不按照开采设计组织生产、未采取分平台开采和机械铲装作业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7.严格控制矿山现场作业人数。露天矿山安全警戒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页岩露天矿山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超过3人。

8.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值守、抢险疏散等防汛度汛工作,严防汛期因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9.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停产停建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防范事故发生,对长期停产的矿山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关停。

(三)推进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建设

10.推动非煤矿山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督促企业按照“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科学分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要求,大力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对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并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相关岗位进行管控。

11.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强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促进高风险企业向低风险企业转化。

12.推进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正确运用《四川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定期对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类分级、重点监管、绩效评估、统计分析,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13.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七.五”普法活动,依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

14.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健全非煤矿山基本信息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监督,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案件评查,定期分析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5.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以专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为抓手,坚持违法必罚和严处重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典型,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五)强化源头安全管理

16.深化矿山整顿关闭。坚持 “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坚决淘汰关闭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安全条件差的小矿山。

17.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和监督核查关,杜绝弹性审查,严防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先天不足。

(六)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18.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形成企业负责人亲自抓、全员参与、岗位达标和持续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把评审报告质量,严格评审报告审核。

19.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强化“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所有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着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0.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