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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江区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认真贯彻落实资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资阳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安委〔2017〕19号)和《资阳市雁江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资雁安委〔2017〕9号)等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岁末年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资雁安委〔2017〕9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矿山边坡专项整治工作,以非煤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为整治重点。一是要全面贯彻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实行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工艺,杜绝“一面墙”、高陡边坡开采。二是规范排土作业,选择合理稳固的地方堆放剥离的被土、生产的废料,并设置排土场挡墙,设置截洪沟和排水沟,防止雨季矿山滑坡和垮塌等事故。三是督促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达标建设,提升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非煤矿山边坡垮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1月3日—1月10日)

由局应急救援中心具体负责,对全区生产、停产、停业的非煤矿山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基本台帐,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信息完整。

(二)分类治理(1月10日—3月10日)

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加强雾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二是对所有停产停建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管理档案,对停产停建期间自行组织生产或基建的,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停产、停业的非煤矿山企业矿山周边安全警示标志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监督企业安全巡查值守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上报工作,加强监察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3月10日-3月31日)

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雁江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岁末年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救援中心,牵头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执法大队、职业健康股、综合股积极配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岁末年初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巡查,突出监管。局应急中心要会同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违法查处绝不手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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