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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应急〔2019〕44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雁安委〔2019〕4号)的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开展为期7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和相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落实防汛度汛工作措施,开展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建立健全雨情、灾情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体系,落实极端天气下停产撤人等应急准备和防范措施情况等。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等。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企业:页岩开采企业重点检查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工作落实情况,强化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要以“两防”(防井喷失控和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重点整治各类井、站场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含硫集输管线安全管理不到位、企地常态化联系机制未建立等问题。 

2.粉尘涉爆企业。要在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前期《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19〕113号)的工作要求,切实摸清本地区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底数,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台账。要对辖区内 1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和 30 人以上的木粉尘、粮食粉尘、饲料粉尘等企业再次排查核查,做到督查检查全覆盖。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以造纸、酱腌菜、污水处理厂(站)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检查。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认真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作业现场监管。

4.冶金(有色)行业。重点检查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煤气可能泄漏的危险区域警示标示、固定检测报警装置和防火、防爆、防雷、应急救援器材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将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和吊运区域存在积水,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没有使用冶金起重机,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没有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等情况。

5.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6中旬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及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中旬至7月)。对照本次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及重点,合理安排,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是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根据本《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基础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切实摸清全区工贸企业分布情况及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控制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要主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收集汇总全区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每月统计表及工作开展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雁江区安委会印发的《资阳市雁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资雁安委〔2019〕4号)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和省、市安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暨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省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川安办〔2019〕17号)为依据,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检查,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1.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情况。对近年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巡视、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企业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3.加大执法力度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善抓善用典型,对于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掌握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产品品种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掌握储存企业储存介质等情况。

2.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的生产、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重点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符合性;全面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管控责任。进一步对无正规设计的“两重点一重大”在役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3.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治理。按照《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持续加强企业生产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4.强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排查整治。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督促企业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自动化装置可靠有效运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第79号修正)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实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5.强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工作整治。严厉打击“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三超: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一改:改变工库房用途)”行为;严格执行“三库四防(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标准;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企业认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生产及将产品销售给无证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治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要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治理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经营单位和零售网点销售超标、违禁和非法产品。

    7.持续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诊断,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8.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工艺安全管理,逐级建立并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强化事故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按照部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至7月)。要督促企业按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反复性存在的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逐级开展检查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股室具体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做到下深水、硬碰硬,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对大检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各类检查情况并按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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