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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录入:雁江区财政局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当前财政重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机构信息、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信息、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等方面的政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2023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机构信息23条,政策文件9条,工作进展35条,招考录用1条,依申请公开3条,财政预决算4条。二是及时在网站规范公开《20231-6月资阳市雁江区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1-9月资阳市雁江区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情况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二是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合法、规范。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条,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结,无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相关股室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安排部署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财经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图再次进行梳理完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学习培训到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雁江区新媒体运行管理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完善信息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日程要求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明确了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把政务公开列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与公众的互动,增进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让群众及时了解财政管理运行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解读不够全面,个别栏目信息发布较少。虽然文件发布较及时,但是配套的解读跟进不够及时,导致文件虽发布,但是群众理解政策的程度不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尽量少发一般动态信息,增加相关政策文件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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