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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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08   录入:雁江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和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财税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按规定协调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依规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办法和政策草案。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对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融资进行监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政务中心三中心二号楼六层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653777

 

领导简介

何永根     党组书记、局长

  梅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梓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勇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王经武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邹济阳)。承担局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印章管理等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消防、综合治理、环境治理、车辆、基建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人:陈凤娇)。具体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帮扶、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党建信息、党务公开、交办督办、目标绩效管理。牵头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机关工会、青工委、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对本部门贯彻中央、省、市、区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我区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财政政策。负责编制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财政改革牵头工作,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牵头开展全区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改革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审核上报全区性和区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承担财政普法工作。负责审核和管理区级国家赔偿费用。

(三)预算股(负责人:莫雯)。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公开。

(四)国库股(负责人:王冬梅)。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贯彻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三公”经费决算、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负责组织起草财税方面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担全区地方性税收征管和财税收入政策的拟订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财税收入检查。承担税收减免、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区财税收入和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督及有关工作。负责区级税务部门地方经费部分的预算管理等工作。

(五)债务管理与金融股(负责人:彭鹏)。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管理。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国资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管理政策性财政金融资金。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六)政府采购监督股(负责人:康济峰)。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七)经济建设股(负责人:温润)。承担发展改革、经济科技信息化、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城管、同城化发展、投资促进、政务服务、人民防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贯彻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政府建设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

(八)行政政法股(负责人:李阳)。承担行政、政法、党群、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贯彻实施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九)科教与文化股(负责人:高寒)。承担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协、档案、党校、教育和体育、直属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贯彻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乡镇教育股(负责人:曾咏清)。承担各镇乡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配合科教与文化股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贯彻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社会保障股(负责人:魏敏)。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农业农村股(负责人:曾艳)。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三)资产与采购管理股(负责人:周亚勋)。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牵头编制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缴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评审专家。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方式变更。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十四)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王伦)。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担区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十五)财政财务监督管理股。牵头建立财政监督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绩效管理股(负责人:蒲彦玲)。牵头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

(十七)乡镇财政管理股(负责人:李旭)。贯彻落实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制定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办理乡镇财政预、决算的汇审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业务监督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直属单位

(一)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陈曦)。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职能。负责办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和账务核算工作,向国库股提供支付和清算信息。负责保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有关凭证。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负责人:林建全)。主要职责: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政策研究、项目评估和管理、信息汇总分析、业务指导等职责,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阳市雁江区财政票据和信息化中心(负责人:李燕)。主要职责: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财政网站软硬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阳市雁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汪忠贵)。主要职责: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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