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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资阳市雁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录入:雁江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资财税〔2022〕22号)精神,我们编制了《资阳市雁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以下简称《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市雁江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以下简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下同)中所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目前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国家批准设立和我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本《收费目录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我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本《收费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本《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本《收费目录清单》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三、今后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区级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将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有政策调整的会及时更新。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2.《资阳市雁江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3.《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4.《资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保教费:省级示范幼儿园3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20元/生·月,区级幼儿园270元/生·月,镇乡级幼儿园200元/生·月。无住宿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财预〔2010〕88号,财预便〔2010〕129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川财预〔2015〕106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资雁发改发〔2020〕2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学费:一般高中280元/生/期;市重点高中340元/生/期;省重点高中460元/生/期。住宿费160-580元/生/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资府函(2001)2号,区价〔2002〕61号,资雁价〔2007〕50号,资雁发改发〔2013〕30号,资雁发改发〔2013〕31号,资雁发改发〔2017〕66号,资发改物价〔2021〕9号,资发改物价〔2021〕10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中职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在籍学生实行免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住宿费:230元/生/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资雁发改发〔2013〕6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4.公办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1.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专科折算学年学费:理工类4100-4920元/生·学年;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民族类3700-4440元/生·学年;医学类4100-6000元/生·学年;建筑及城规类5500-6600元/生·学年;艺术类5000-12000元/生·学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6000-7200元/生·学年 。
2.研究生:7200-24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由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成本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3.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川财综〔2003〕21号,川价费〔2004〕118号,川财综〔2013〕65号,川教〔2007〕190号,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5.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1.报名考试费:58元/人。
2.本科学费60-85元/学分。
3.专科学费50-75元/学分。
4.课程考试费:35-40元/科。
5.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教财〔2020〕5号,川发改价格〔2020〕69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公安

 

 

 

 

 

 

6.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①居留许可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永久居留申请

1500元/人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缴入中央国库

 

 

④出入境证

10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⑤旅行证

5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公办〔2022〕136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出入境通行证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为每本200元。
3.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 8 元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 60 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230元。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每证(含外壳内页)收取工本费6元。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6)132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证4元(包括发证中有关的表格、材料等费用)。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4)230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4.(1)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川价发〔2005〕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外国人签证费

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为130-672元/人,按国别对等收费国家签证收费标准为304-2240元/人。以上均为人民币。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50元/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证。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地方国库

 

9.非机动车登记费

1.号牌工本费:20元/辆。
2.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3.以上收费包括了非机动车的登记受理、审核、车辆检测、铝制反光号牌、号牌安装以及行驶证、照相和塑封费用。
4.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时,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川价发〔2008〕84号

缴入地方国库

民政

 

 

 

 

 

 

10.殡葬收费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10公里以内200元/车/次,10公里以外超1公里加3.5元,往返计算;存放(含冷藏):8元/具/小时;火化:630元/具;骨灰寄存:40元/具/年。

发改价格〔201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资雁发改发〔2020〕19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

 

 

 

 

 

 

11.土地复垦费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10-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12.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川税发〔2021〕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3.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耕地开垦费

为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15.污水处理费

各镇乡按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0元/吨、特种用水1.60元/吨收取。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低保补贴的,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免收。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资雁发改发〔2020〕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6.生活垃圾处理费

资阳城区:居民6元/户·月,机关企事业单位3元/人·月,交通工具5-12元/车·月,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0.20-1.50元/平方米·月、摊点1.50—3.00元/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改价格〔2021〕977号,财税〔2021〕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税发〔2021〕28号,川发改价格〔2022〕398号,资价费〔2005〕85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施工、堆码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经营性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挖掘城市道路,未按照要求修复的,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材料费等因素,分类确定挖掘修复费标准223-378元/平方米,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道路项目,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120%收取。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复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30%收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资发改物价〔202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

 

 

 

 

 

18.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

具体执行标准见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件

《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第62号令),《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川发改价格函〔2017〕106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1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1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元—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元/艘。
6.微波站:20—3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元/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元/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 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 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 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6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利

 

 

 

 

 

 

20.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农村

 

 

 

 

 

 

21.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元-200元(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元-17500元(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元-900元(每试验点)

 

 

 

 

2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1-0.2%
(2)实际水面500-1000亩:按渔业产值的0.3-0.4%
(3)30-1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5-1%
2.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江河渔船:按年总产值的2-3%
(2)水獭、鱼鹰渔船:按年总产值的4-5%
(3)跨省(市)作业渔船:按年总产值的6-8%
3.网箱养殖:1-3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卫生健康

 

 

 

 

 

 

23.预防接种服务费

20元/剂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8〕331号,川发改价格〔2020〕6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24.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1.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在9人以下(含9人)每例4500元,11人以上(含11人)每例5000元。
2.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7人以下(含7人)每例2500元,9人以上(含9人)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价函〔2007〕8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1.首次诊断鉴定每例2000元。
2.再次诊断鉴定每例3000元。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缴入地方国库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每例5000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9〕2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25.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1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一

人防

 

 

 

 

 

 

2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不包括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训或研发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发射塔、水塔等建设项目,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二

法院

 

 

 

 

 

 

27.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三

市场监管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四

仲裁

 

 

 

 

 

 

29.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五

各有关部门

 

 

 

 

 

 

30.考试考务费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30-400元/人·次;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50-320元/人·次。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2020〕375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资阳市雁江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2)

 

类别和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一)人社

1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8〕8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财税〔2020〕37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6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财税〔2020〕37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7

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9〕5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8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9

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9〕5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0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1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财税〔2019〕5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2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3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财税〔2020〕37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4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6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考试及面试费★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二)住建

17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8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9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1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2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

 

23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5

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财税〔2020〕37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6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7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8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9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0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1

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2

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3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4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5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6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三)卫生健康

37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财社〔2019〕65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8

医学博士外语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39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财社〔2013〕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0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财税〔2016〕105号,财税〔2016〕14号,财综〔2011〕9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函〔2018〕14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四)生态环境

4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2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3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10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五)财政

44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价费字〔1992〕33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5

注册会计师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六)交通运输

46

引航员考试

价费字〔1992〕19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7

注册验船师考试

财综〔2010〕1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8

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价费字〔1992〕19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函〔2017〕362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9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财综〔2011〕1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0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试

财税〔2018〕6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2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

财税〔2018〕6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七)经信

53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4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八)水利

55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九)农业农村

56

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

价费字〔1992〕452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57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审计

58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价费字〔1992〕44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一)教育

59

教师资格考试

财综〔2012〕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二)公安、农业农村

60

驾驶许可考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川发改价格〔2012〕558号,川发改价格〔2015〕631号

(十三)司法

6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8〕6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四)市场监管

62

计量专业项目考试(考核)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6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

川发改价格〔2017〕256号

(十五)广电

64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

财综〔2008〕37号,财综〔2005〕3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价函〔2008〕200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六)民航

65

民航从业人员考试

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七)统计

66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计价格〔2002〕96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十八)文化和旅游

67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2021〕9号

68

导游人员(含中、高、特级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财综〔2006〕3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

(十九)证监

69

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财税〔2015〕2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规〔2018〕9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二十)外文

70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二十一)应急管理

7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函〔2020〕236号,川发改价格〔2021〕350 号,川财建〔2021〕276号

(二十二)知识产权

72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财税〔2017〕8号,价费字〔1992〕332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二、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

 

 

 

(一)人社

1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2

劳动能力鉴定考试★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二)交通运输

3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考核)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4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2020〕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三)经信

5

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6

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术鉴定考试

财综〔2012〕5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四)农业农村

7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字〔1999〕12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五)公安

8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2011〕5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9

保安员资格考试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2〕183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六)卫生健康

10

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1

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七)民航

12

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2011〕10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八)铁路

13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财税〔2015〕7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2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14

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计价格〔2002〕435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三、教育考试考务费

 

 

 

教育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2

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财综字〔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

 

3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财综字〔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4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财综字〔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5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6

研究生招生考试

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教财〔1992〕4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7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发改价格〔2008〕369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8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9

计算机等级考试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0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教财〔2006〕2号,计价格〔2000〕545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1

全国网络统考考试

财综〔2008〕69号,财综〔2006〕4号,发改价格〔2010〕955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2

普通话水平测试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3

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

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4

专升本考试

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5

保送生测试

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6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7

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测试

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8

自费来华学生报名考试

教外来〔1998〕7号,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19

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试

计价格〔2000〕1553号,教财〔2006〕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2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21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注: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的项目,其余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附件2

资阳市雁江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公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
资源

 

 

 

 

 

 

2.土地复垦费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10-20元/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3.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财税〔2021〕8号,川税发〔2020〕26号

缴入地方国库

 

4.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5.耕地开垦费

为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6.污水处理费

各镇乡按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0元/吨、特种用水1.60元/吨收取。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低保补贴的,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免收。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资雁发改发〔2020〕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施工、堆码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经营性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挖掘城市道路,未按照要求修复的,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材料费等因素,分类确定挖掘修复费标准223-378元/平方米,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道路项目,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120%收取。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复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30%收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资发改物价〔202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8.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元—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元/艘。
6.微波站:20—3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元/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元/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 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 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 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6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利

 

 

 

 

 

 

9.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
农村

 

 

 

 

 

 

10.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元-200元(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元-17500元(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元-900元(每试验点)

 

 

 

1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1-0.2%
(2)实际水面500-1000亩:按渔业产值的0.3-0.4%
(3)30-1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5-1%
2.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江河渔船:按年总产值的2-3%
(2)水獭、鱼鹰渔船:按年总产值的4-5%
(3)跨省(市)作业渔船:按年总产值的6-8%
3.网箱养殖:1-3元//年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人防

 

 

 

 

 

 

1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不包括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训或研发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发射塔、水塔等建设项目,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川财规〔2019〕13号,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法院

 

 

 

 

 

 

13.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市场
监管

 

 

 

 

 

 

1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4〕80号,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缴入地方国库

仲裁

 

 

 

 

 

 

15.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3

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收费目录清单。

《幼儿园管理条例》,财预〔2010〕88号,财预便〔2010〕129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川财预〔2015〕106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学费:一般高中280元/生/期;市重点高中340元/生/期;省重点高中460元/生/期。住宿费400—2200元/生·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资府函(2001)2号,资雁发改发〔2013〕30号,资雁价〔2007〕50号,资雁发改发〔2013〕31号,资雁发改发〔2014〕1号,资雁发改发〔2017〕6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中职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在籍学生实行免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1、普通中专每生每学年350元;2、中师每生每学年250元。
3、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生入住公寓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入住公寓,学校应保证有普通住宿供学生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资价费〔2008〕90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4.公办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1.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专科折算学年学费:理工类4100-4920元/生·学年;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民族类3700-4440元/生·学年;医学类4100-6000元/生·学年;建筑及城规类5500-6600元/生·学年;艺术类5000-12000元/生·学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6000-7200元/生·学年 。
2.研究生:7200-24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由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成本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3.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川财综〔2003〕21号,川价费〔2004〕118号,川财综〔2013〕65号,川教〔2007〕190号,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5.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1.报名考试费:58元/人。
2.本科学费60-85元/学分。
3.专科学费50-75元/学分。
4.课程考试费:35-40元/科。
5.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教财〔2020〕5号,川发改价格〔2020〕69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公安

 

 

 

 

 

 

6.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①居留许可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永久居留申请

1500元/人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缴入中央国库

 

 

④出入境证

10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⑤旅行证

5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公办〔2022〕136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出入境通行证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为每本200元。
3.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 8 元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 60 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230元。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每证(含外壳内页)收取工本费6元。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6)132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证4元(包括发证中有关的表格、材料等费用)。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1994)230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4.(1)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川价发〔2005〕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外国人签证费

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为130-672元/人,按国别对等收费国家签证收费标准为304-2240元/人。以上均为人民币。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50元/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证。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办〔2022〕136号

缴入地方国库

 

9.非机动车登记费

1.号牌工本费:20元/辆。
2.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3.以上收费包括了非机动车的登记受理、审核、车辆检测、铝制反光号牌、号牌安装以及行驶证、照相和塑封费用。
4.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时,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川价发〔2008〕84号

缴入地方国库

民政

 

 

 

 

 

 

10.殡葬收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收费目录清单。

发改价格〔201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

 

 

 

 

 

 

11.土地复垦费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10-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12.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川税发〔2021〕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3.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耕地开垦费

为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15.污水处理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2.05元/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资发改物价〔2020〕42号

缴入地方国库

 

 

16.生活垃圾处理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城区:居民6元/户·月,机关企事业单位3元/人·月,交通工具5-12元/车·月,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0.20-1.50元/平方米·月、摊点1.50—3.00元/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改价格〔2021〕977号,财税〔2021〕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税发〔2021〕28号,川发改价格〔2022〕398号,资价费〔2005〕85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城区:施工、堆码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经营性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挖掘城市道路,未按照要求修复的,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材料费等因素,分类确定挖掘修复费标准223-378元/平方米,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道路项目,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120%收取。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复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30%收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资发改物价〔202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

 

 

 

 

 

18.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

具体执行标准见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件

《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第62号令),《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川发改价格函〔2017〕1069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1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1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元—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元/艘。
6.微波站:20—3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元/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元/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 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 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 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6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利

 

 

 

 

 

 

20.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农村

 

 

 

 

 

 

21.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元-200元(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元-17500元(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元-900元(每试验点)

 

 

 

 

2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1-0.2%
(2)实际水面500-1000亩:按渔业产值的0.3-0.4%
(3)30-1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5-1%
2.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江河渔船:按年总产值的2-3%
(2)水獭、鱼鹰渔船:按年总产值的4-5%
(3)跨省(市)作业渔船:按年总产值的6-8%
3.网箱养殖:1-3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卫生健康

 

 

 

 

 

 

23.预防接种服务费

20元/剂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8〕331号,川发改价格〔2020〕6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24.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1.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在9人以下(含9人)每例4500元,11人以上(含11人)每例5000元。
2.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7人以下(含7人)每例2500元,9人以上(含9人)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价函〔2007〕8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1.首次诊断鉴定每例2000元。
2.再次诊断鉴定每例3000元。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缴入地方国库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每例5000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9〕2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25.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1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一

人防

 

 

 

 

 

 

2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不包括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训或研发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发射塔、水塔等建设项目,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二

法院

 

 

 

 

 

 

27.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三

市场监管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四

仲裁

 

 

 

 

 

 

29.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五

各有关部门

 

 

 

 

 

 

30.考试考务费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30-400元/人·次;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50-320元/人·次。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2020〕375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4

资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公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
资源

 

 

 

 

 

 

2.土地复垦费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10-20元/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3.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财税〔2021〕8号,川税发〔2020〕26号

缴入地方国库

 

4.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5.耕地开垦费

为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6.污水处理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2.05元/立方米。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资发改物价〔2020〕42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各县(区)分级制定,具体标准详见各县(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资阳城区:施工、堆码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经营性占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挖掘城市道路,未按照要求修复的,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材料费等因素,分类确定挖掘修复费标准223-378元/平方米,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道路项目,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120%收取。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复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道路项目重置价的30%收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资发改物价〔202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8.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元—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元/艘。
6.微波站:20—3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元/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元/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 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160 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 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6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利

 

 

 

 

 

 

9.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
农村

 

 

 

 

 

 

10.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元-200元(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元-17500元(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元-900元(每试验点)

 

 

 

1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1-0.2%
(2)实际水面500-1000亩:按渔业产值的0.3-0.4%
(3)30-100亩以上:按渔业产值的0.5-1%
2.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江河渔船:按年总产值的2-3%
(2)水獭、鱼鹰渔船:按年总产值的4-5%
(3)跨省(市)作业渔船:按年总产值的6-8%
3.网箱养殖:1-3元//年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人防

 

 

 

 

 

 

1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不包括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训或研发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发射塔、水塔等建设项目,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川财规〔2019〕13号,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法院

 

 

 

 

 

 

13.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市场
监管

 

 

 

 

 

 

1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4〕80号,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缴入地方国库

仲裁

 

 

 

 

 

 

15.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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