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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录入: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投资法规实施的监督,疏解治理投资建设领域“堵点”,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提升投资治理能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投资领域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政审批、政策落地、建设条件落实等难点问题,着力扩大合理有效投资,进一步稳定投资运行,重点从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及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措施、投资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和开展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集中攻坚,推动投资体制改革落地,推动投资管理重心向监管和服务转型,进一步提振社会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空间,稳定投资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

对照《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和《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19〕260号)(附件2)有关要求,对雁江区实施的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重点清理是否存在依法设立投资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增设审批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情况。

(二)疏解治理投资“堵点”

一是行政审批方面。深入查找和纠正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僵化套用“审批流程”,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审批权限下放不同步、对审批时间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二是投资政策方面。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省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

三是建设条件落实方面。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数据报送方面。深入查找和纠正投资管理工作和投资统计脱节,对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实际影响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数据督促不够、投资数据入统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数据失真等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及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和及时更新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推动PPP资产证券化、项目退出机制,梳理民间资本补短板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是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中存在的问题。

(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796号),加快完成普法培训全覆盖、现行制度“立改废”。严格落实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等重点事项,确保《条例》执行到位。查找和纠正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决策审查流于形式导致批后难以实施、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较大变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五)深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

重点核查区级项目审批部门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情况,是否落实项目统一代码制度(项目批文证照和各类公示公开材料中是否包含项目代码)、是否落实在线并联审批、是否开展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公示等,以及利用在线平台提高服务引导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汇集分析和应用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情况。

(六)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两个《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4号令)等规定,依法开展投资项目监管工作,重点核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要认真负责的组织梳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照上述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剖析、认真落实,及时查漏补缺,切实疏解治理好投资建设领域的“堵点”,提升投资治理能力。

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及建议等,并于2020年4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1358办公室。

联系人:审批股李小艳   26922577

邮  箱:985901022@qq.com。

 

附件:1.区级相关部门名单;

          2.省发改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19〕260号)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1:区级相关部门名单.doc

附件2:省发改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19〕26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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