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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府花溪景区游船、摆渡车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29   录入: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川雁投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天府花溪景区游船、观光车及停车场服务价格的请示》(雁投文旅〔2022〕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规定,结合我局成本调查和我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摆渡车

运行线路:金虹路口停车场至商业中心;

收费标准:往返10.00元/人。

(二)游船

运行线路:黄谷码头至开心果码头;

 收费标准:单程20.00元/人次,往返30.00元/人次。

(三)停车场

1、小型车(7座及以下):10.00元/辆·次·天;

2、中型、大型车(7座以上):15.00元/辆·次·天。

二、有关事项

(一)以上各项目收费标准为试行最高收费标准,四川雁投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可根据旅游实际情况对服务价格给予适当下浮执行。

(二)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并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和消费者维权电话12345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并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三)景区收费项目由游客自愿选择购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
   
 三、执行时间
    以上批复的收费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期满后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正式价格。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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