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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镇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录入: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雁江区各镇天然气销售企业:

为适应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需要,平稳有序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局研究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镇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经听证会通过和区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镇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413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镇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上下游联动机制

 

为适应国家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适时反映上游气源价格变化的需要,同时避免价格频繁波动,特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适用范围

依照对因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以及具体门站价格按国家政策规定上下浮动而导致单一购气成本推动型的价格调整,适用本机制。

二、联动原则

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随门站价格涨跌同时间、同向、同幅度调整销售价格。

三、联动公式

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额。

四、联动条件

计算期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0.05/立方米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0.05/立方米,销售价格不作调整,进入下一计算期累加或冲抵。

五、联动时间

联动计算周期原则不低于一年,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六、联动审批

价格主管部门对实际购气价格变动情况及相关依据进行严格审查,对价格联动调整额进行测算,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提出调价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七、生效时间

本机制自20215月起执行。

以上内容经听证会认同,以后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举行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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