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顺价调整我区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录入: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雁江区各镇天然气销售企业: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243号)、《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14号)及《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镇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资雁发改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作如下顺价调整,请严格执行。

一、调整后阶梯用气价格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及以下2.39/立方米调整为2.47/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421—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2.87/立方米调整为2.96/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不含660立方米3.59/立方米调整为3.71/立方米。 

注: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等未选择非居气价类别的用户,其用气价格按与第一阶梯居民气价11.1比价制定,即:2.72/立方米。 

二、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

     城乡低保、特困户和烈属,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其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三、执行时间

20215月抄表气量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各执收处进行公开公示,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在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做好调价前后与各终端用户的用气价格结算工作。

(三)多渠道组织气源,确保用气需求,特别是冬季需求旺季要做好应急供应预案,千方百计杜绝“气荒”。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526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