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雁环发〔2018〕2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要求,切实开展雁江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精神,详细填报产废单位基本信息、产品生产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环境监测情况及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二、报送时限

  请各产废单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报送至区环保局污控股(沱东新区区政府1号楼1118室)。

    联 系 人:兰  春

    联系电话:26920493 

  三、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指标,各产废单位须加强重视程度,如实详尽填报表内各项内容。

  2.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我局将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中对管理计划制定及备案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制,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doc

    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4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