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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环发〔2018〕3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根据资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资环委办〔201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区环保局将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度

  2017年度。

  二、申报内容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申报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包括2017年度无危险废物产生但有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是一项年度例行工作,是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的重要内容,请各产废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类别和代码按照《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进行填报,行业代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下载)确定。产废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指标,并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四川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及汇总表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医疗卫生机构报送至区卫计局预审、教育机构报送至区教育局预审,机动车维修单位报送至区交运局预审,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报送区商务局预审,其他产废单位报送对应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

  (三)区环保局将在1月26日至2月14日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区环保局联系人:兰春 028-26920493)

  附件:附件:附件1、2(1).doc

    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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