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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环发〔2019〕40号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5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福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开展好我区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及任务

  (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简称“监测机构检查”)

  检查单位:我区辖区内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福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检查内容:

  资质认定有效期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区环保局负责)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简称“排污单位检查”)

  检查范围:随机抽查我区辖区内水泥行业1家、制药、化工等行业各2家。

  检查内容:

  自行监测方案、原始记录等基础信息、异常情况处理、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区环保局负责)

  日常运行维护校准、设备比对校验情况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情况。(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检查方式

  (一)监测机构检查

  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监测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二)排污单位检查

  对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及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采用明查和暗查相结合、联网检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2019.1.5-2019.3.31 

  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向监测机构、企事业单位宣传质量工作。

  (二)组织实施

  2019.4.1-2019.11.15

  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联合开展检查。

  (三)工作总结

  2019.11.16-2019.11.30 

  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我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  戟  区环保局局长

        曾声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李  杰  区环保局副局长

        郭水银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邓  琼  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王建燮  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彭 亮 区质监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于德辉 区质监局综合业务股科员

  邓琼、彭亮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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