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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环发〔2021〕14号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抓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将《资阳市雁江区 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5日

资阳市雁江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促进资源节约,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资阳主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培育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持续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重点时段“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31日;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网格管理机制,惩教结合抓好禁烧

  1.完善网格管理四级体系。各镇(街道)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完善“区-镇-村-社”四级网格责任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要加强应急准备,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各村要成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工具,迅速响应。

  2.发挥舆论导向宣传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墙报、横幅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信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3.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资阳市雁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油菜、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和垃圾等。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依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由雁江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收获机械的监管和调度,严格作业准入。各镇(街道)要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处罚信息。

  (二)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

  1.落实精准扶持政策。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14条优惠政策,到位农机服务组织购机补贴。根据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

  2.突出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培训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从支持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

  3.加快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全区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培育以秸秆收储运为主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农机服务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以秸秆“三贮一化”和商品饲料加工为主的饲料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食用菌、育苗基质为主的基料利用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炉推广为主的燃料产业体系建设,以板材、装饰材料及其他产品为主的原料利用产业体系建设。

  4.积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一是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还田。积极推进粮油规模经营,重点在种植大户和粮油专合组织推广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关键技术。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提高粉碎机械利用率。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秸秆混配粪便发酵生产有机肥。二是大力推广饲料化利用。引导和鼓励汛期养殖场、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加快发展秸秆青贮、微生物发酵、氨化饲料,推进压块饲料、颗粒饲料。三是大力推广基料化利用。加强食用菌龙头企业、育苗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秸秆花木栽培基质、柑橘育苗基质企业、专合社,促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四是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开展秸秆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商品有机肥生产,支持秸秆生产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产业化项目发展。

  5.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强化秸秆禁烧和利用的意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雁江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抓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沼气能源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推进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区发展改革局加强规划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要整合现有支持的各类资金,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和安排本年度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区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和“异常高温热点”卫星遥感监测。

  (二)加强巡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要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充分利用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等环境违法行为。由雁江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单位自行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小组,每周随机实地督查。各镇、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工作组,实施分片包户责任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每天开展巡查,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三)强化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辖区派出所控制人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禁烧秸秆行为从重处罚,顶格处理。特别是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要从快从重查处,力争惩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强化责任追究。区级领导将组成五个包片督导组(见附件一),对各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对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适时进行通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原监察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是大范围焚烧现象被卫星监测到的、被省、市督查通报的,取消属地乡镇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特别是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将按照《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期间,每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2月22日前要将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及调查资料纸质档报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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