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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二轮第17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2-09-21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28-26920491;邮寄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资阳市雁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 20日

                   

 

附件

 

整改任务

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农村污水治理也存在较大差距,1721个农村聚居点仅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3其中雁江涉及376个聚居点

整改责任单位

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完成《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1.以县域为单位,201912月底前全面摸底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比例构成、水污染现状,梳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运行情况,明确目标差距。20206月底前,完成4个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雁江区凉风村、洞子湾村、安岳县金龙村、乐至县黄家祠村)。

   2.按照国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编制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治理技术,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有序推进方案实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有效衔接。2022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截至目前,雁江区投入1亿余元,通过纳管治理、集中治理、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纳管治理2个,集中治理10个,分散治理44个,资源化利用320个。治理项目共建设76套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2667/天,配套管网约1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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