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28-26920491;邮寄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资阳市雁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 20日
附件
整改任务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农村污水治理也存在较大差距,1721个农村聚居点仅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3个,其中雁江涉及376个聚居点。 |
整改责任单位 |
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完成《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整改措施 |
1.以县域为单位,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摸底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比例构成、水污染现状,梳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运行情况,明确目标差距。2020年6月底前,完成4个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雁江区凉风村、洞子湾村、安岳县金龙村、乐至县黄家祠村)。 2.按照国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编制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治理技术,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有序推进方案实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有效衔接。2022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截至目前,雁江区投入1亿余元,通过纳管治理、集中治理、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纳管治理2个,集中治理10个,分散治理44个,资源化利用320个。治理项目共建设76套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2667吨/天,配套管网约125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