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环境保护
关于丰源钢结构加工(雁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录入:雁江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资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8-26920050

2022年10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丰源钢结构加工(雁江)基地建设项目

附件:资环审批雁诺〔2022〕06号关于丰源钢结构加工(雁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20221024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