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资雁教体发〔2023〕94号
发布时间:2023-09-12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办人民满意学校(幼儿园)食堂,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经营方式,严格落实责任

(一)严格落实食堂经营管理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一律实行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鼓励高中阶段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高中阶段学校食堂实行委托经营管理的,应依法合规遴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的餐饮服务企业,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无论自主经营还是委托经营,学校(园)书记、校(园)长都是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首席食品安全官)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并如实做好记录;全面加强食堂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中阶段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商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二、加强过程管理,严格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加强食堂运行的过程管理,重点是:

(一)严格原材料采购管理,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大宗原材料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验收贮存关口和索票索证制度,杜绝禁卖食品进入学校食堂。

(二)严格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消除食品加工的过程风险。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原则,杜绝相关食品容器混合使用,严格留样管理和非必要外来人员不进入操作间的有关要求。

(三)严格人员管理,严肃处理违章操作的相关责任人。严格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还要在从业人员入职前对其开展违法犯罪记录的查询,杜绝有前科或不良行为的人员进入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建立弹性工资制度,对违章行为要有经济处罚。

三、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经营原则。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经费,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禁止占用学生餐费用于列支教职工伙食费、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费用。在食材采购、食堂经营管理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意见。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布、公示。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23920日前将自查表交勤工办备案,各学区(片区)收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自查表交勤工办备案;二是各学区(片区)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区教体局将于2023921日至928日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及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区(片区)及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通报,对食堂运行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管理权限交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纪律严肃问责处理。

 

附件: 2023年雁江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自查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911

 

 

附件

2023年雁江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园)长: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

结果

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

 

是否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

 

高中阶段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标准或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经营商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许可

证明

有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食品

原料

控制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是否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

 

大宗食材是否有检测报告

 

食堂财务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上一年度结余是否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自主经营食堂是否占用学生餐费用于列支教职工伙食费、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费用

 

高中阶段食堂承包学校是否违规收取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管理费、承包费

 

民主

管理

情况

是否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意见建议

 

是否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食材采购等民主监督机制

 

查人员(签字):                查时间: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